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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宋雪飛馬根)本月4日,本報26版刊登的《現榨汁中幾成是真?》引起了消費者的關注。昨日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征求社會意見,其中對現榨汁作出了明確規定:超兩小時禁售、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
據了解,《辦法》規定,現榨果蔬汁是指以新鮮水果或蔬菜為主要原料,經挑選、清洗、消毒、漂洗、瀝乾,采用現場榨汁加工,不經任何殺菌處理的非定型包裝飲料。因工藝需要,現榨果蔬汁可適量添加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要求的飲用水等,但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做原料。現榨飲料應存放於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後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
對於《辦法》中的規定,部分消費者表示,目前現榨飲料的質量參差不齊,《辦法》將保證現榨飲料的使用安全。但也有部分消費者也質疑《辦法》的落實——本市部分現榨飲料銷售點屬於流動商家,監管存在難度。此外,不同餐廳都有個性化的制作調配方法,措施要落實到每個餐廳,操作起來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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