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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謝亞龍交代更多官員違法事實
從9月12日公安部正式對外公布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等人協助調查,到10月4日,遼寧省檢察院對三人正式做出批捕決定,再到如今案情輪廓的逐步清晰,公安機關對謝亞龍案的調查已經進行了27天。
昨日,本報記者從有關部門獨家獲悉了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偵辦、提請批准逮捕過程中一些內幕。
-協查初期謝亞龍並不配合
9月12日,公安部正式對外公布,在偵辦涉嫌利用足球比賽賄賂、賭博系列案件中,公安、檢察機關多渠道獲取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原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等人涉案的線索和舉報。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配合下,專案組已依法對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立案偵查。
知情者稱,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落網初期,一直拒絕向辦案人員交代自己所犯的罪行。『面對審訊,謝亞龍等人沈默不語。』專案組一方面加大對謝亞龍等人的審訊力度,一方面加強了對外圍的人證、物證等證據的收集取證工作。因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所涉案時間久遠,所涉案人員眾多,特別是在『反賭』風暴打響後涉案人員人人自危,均不願配合或躲避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專案組成員幾乎沒有休息時間,每天都在四處奔走搜集證據。
經過10餘天的工作,專案組掌握了謝亞龍等人大量違法犯罪事實證據後,將主攻方向轉回到了謝亞龍等人身上進行重點攻堅。經過多方工作,在大量違法犯罪事實證據面前,謝亞龍等人終於逐步交代了自己違法犯罪的事實。
-為辦案檢察官放棄休假
9月30日晚,記者獲悉,遼寧省公安廳打假反賭專案組經過近一個月的艱苦偵查,在充分掌握了大量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的違法事實後,正式向遼寧省檢察院提請審查批准逮捕。
隨即,記者向遼寧省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求證。據該院偵查監督處工作人員證實,該處室確實已收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的相關材料。
據知情者透露,在公安機關所提請批准逮捕書中,包含了專案組所收集能夠證實謝亞龍等人有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物證、書證等證據。其中,裡面包含南勇、楊一民等人為了爭取寬大處理而向公安機關所提供的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違法犯罪的證言。
提請批准逮捕材料遞交至遼寧省檢察院後,省檢察院相關領導十分重視,放棄了原本休假的時間,全力對材料進行審查。10月4日,遼寧省檢察院經過審查確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原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依法正式做出批准逮捕決定。隨即,謝亞龍等人由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目前,謝亞龍等人仍被羈押在沈陽第一看守所。
-並未涉及泄露國家機密
隨著遼寧省檢察院對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做出了正式逮捕決定,標志著公安機關的工作暫時告一段落。眼下該案已進入第二階段———檢察機關檢察、提起公訴階段。但這並不意味著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就此終結。此前,南勇、楊一民等人也是在被正式逮捕後,由檢察機關退回公安機關繼續補充偵查,時至今日尚未終結。
知情者透露,對於此前有媒體稱謝亞龍等人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罪純屬無中生有。目前,謝亞龍所涉及的罪名只有一個,那就是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至於謝亞龍是否還涉及其他罪名,目前還不得知。
不過,據該知情者透露,目前,遼寧省鐵嶺市檢察院反貪局已全面介入謝案,對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等人是否涉嫌貪污、瀆職等犯罪展開進一步調查取證。因有南勇案件所出現的特殊情況的前車之鑒,謝亞龍案件偵辦審查仍需要一段時間。
知情者透露,謝亞龍等人被逮捕並不意味著打假反賭風暴就此終結。謝亞龍等人在交代罪行過程中,也交代了一些目前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相關人員的違法犯罪事實。眼下,尚有20餘場假球案件線索還沒有展開偵查,其涉案官員將是公安機關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點。
打假反賭風暴將何去何從?誰將在接下來的調查中落網?我們拭目以待。
陸俊案最晚元旦後出結果
10月7日,記者獲悉,足球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在甲A、中超賽場上,收受多家足球俱樂部上百萬元賄賂,通過制造紅牌、送點球等手段幫助行賄球隊達到贏球目的。
收錢百萬,幫人贏得比賽
公安部透露,在此次打假反賭風暴中,足球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因涉嫌在多場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而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打假反賭專案組辦案人員透露,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人案件案情相對比較簡單,陸俊、黃俊傑、周偉新等三人在甲A、中超賽場涉嫌收受多家足球俱樂部賄賂,在比賽過程中,利用手中裁決權,故意為行賄俱樂部贏球提供方便。
『在本不夠判處點球時故意判處點球,故意將比賽對手中的主力球員紅牌罰下,造成對方人手少從而幫助行賄俱樂部制造人數上的優勢等等。』
知情者透露,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在中央電視臺所播發的三場比賽中均存在收受賄賂嫌疑。陸俊、黃俊傑、周偉新所收受賄賂金額視每場比賽的重要程度而有所不同,少則數萬元,多則數十萬元,三人收受賄賂涉案金額高達上百萬元。
審判結果,最晚元旦後出
10月5日,公安部透露,目前,陸俊、黃俊傑、周偉新等人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這意味著,遼寧省檢察院最遲將在11月份中旬,對陸俊、黃俊傑、周偉新等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這也就意味著陸俊、黃俊傑、周偉新等審判最晚會過完元旦後纔能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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