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9年12月4日下午13時許,一顆子彈射進宿州打工仔馬完成的頸部,開槍的是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民警汪煜棟。
警察為什麼會對這個在當地打工的來自安徽宿州的男子開槍?記者昨天獲悉,馬完成將因涉嫌妨礙公務罪於今天在象山縣開庭受審。究竟是馬完成妨礙公務,還是警察濫用槍支?或許將有結論。
事件回顧
特警開槍射中他頸部
『砰……』2009年12月4日下午13時許,一聲槍響,馬完成頸部立即鮮血直流,倒在地上。事發地位於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瀛洲小區,來自我省宿州市的馬完成在當地打工,開槍的是象山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民警汪煜棟。
馬完成被子彈擊中後,警方將其送往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救治,當天晚上被轉到寧波市醫療中心李惠利醫院,第二天清早住進上海長海醫院。後來醫院檢查發現,馬完成左胸部有金屬異物殘留。也就是說,子彈從馬完成頸部進入後射向了左胸。
警察為什麼會對馬完成開槍?當時出現了兩個版本。
第一個版本是:警方認為馬完成有襲警行為,馬完成的妻妹黃麗妹在小區弄堂裡玩手機、看信息,使警車無法通行,民警下車規勸後,黃麗妹仍不避讓,民警遂奪過黃麗妹手機將其拉至路邊,遭到聞訊趕至的黃麗妹母親和弟弟等人的圍攻謾罵,馬完成拿石塊追打民警,民警鳴槍警告無效後,馬完成還企圖搶奪民警汪煜棟手槍,這種情況下汪煜棟纔果斷開槍。
第二個版本是:馬完成的家屬則稱,是警察惹起事端的,黃麗妹在小區弄堂裡邊走邊發短信,並沒有故意阻礙警車通行。民警搶奪黃麗妹的手機後,為了追要手機,雙方發生爭執,警察使用催淚噴霧器將他們制服,還對馬完成頸部開槍,是濫用槍支的行為。 『如果馬完成不是被警察打倒了,子彈怎麼可能從頸部射向左胸? 』馬完成的妻子黃燕說。
最新進展
今天與家人一起受審
事發後,記者曾趕赴上海和浙江展開調查。當時在上海長海醫院,馬完成因為頸部被子彈擊中,不能開口說話。不過,記者昨天了解到,經過長海醫院全力救治,馬完成病情得到穩定,在醫院治療期間已能說話。但隨後,也就是今年1月7日,馬完成被象山縣公安局押回並刑事拘留,1月29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今天,馬完成將因涉嫌妨礙公務罪開庭受審。
馬完成的妻子黃燕昨天對記者說,事發前,她一家到象山縣打工已多年了,丈夫主要幫人卸貨,乾些苦力活。為了救治馬完成,家裡現在欠了幾萬元的外債。 『小孩纔一歲多,將來他(馬完成)出來後如果不能做體力活,這麼多外債怎麼還啊』?
黃燕的父親黃金高目前還在象山縣收廢品,同時也在為這起案子奔波。 『發生這件事的時候,我和她(黃燕)母親纔來象山縣兩天,本想找點事情做做,哪曉得會發生這樣的事啊』。據介紹,他的妻子田芹、小女兒黃麗妹、兒子黃磊等人今天也因涉嫌妨礙公務罪一並受審。
焦點疑問
究竟是『襲警』還是『被警襲』
馬完成被警察開槍擊傷,此事經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各大網站紛紛轉載。
究竟是『襲警』還是『被警襲』?在今天的開庭審理過程中,隨著相關證據的一一列舉,這個問題有望水落石出。不過,廣大讀者和網民最關注的幾大問題,也許將成為今天庭審的焦點。
1、事情起因到底是什麼?
有讀者和網民表示,究竟是黃麗妹等人蠻橫不講理,故意堵住警車不讓通行;還是警察故意滋事,搶奪別人的手機引發事端?警察即使是在執行公務,是不是應該有一套規范的程序?
2、警察有無開槍必要?
有讀者和網民表示,民警當時鳴了槍,而且使用了催淚噴霧器,事態是否被控制?子彈為什麼從馬完成的頸部射入左胸,是否說明馬完成當時已處在被控制的狀態,警察此時開槍有無必要,是否是濫用槍支?
3、是否需要第三方介入?
有讀者和網民表示,民警究竟是正當履行職務的行為,還是超出職權范圍的違法行為?如果涉嫌職務犯罪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由檢察機關介入調查。那麼,檢察機關是否進行了相應的調查?警方是否涉嫌『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