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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采訪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光輝村水田隊村民龐海賓家被強拆事件時,高新區拆遷辦調研員(原土地局副局長)王洪義語出雷人:『你應該報道高新區如何發展,應該報道老百姓是如何為難政府、刁難和敲詐政府,應該報道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遷,影響回遷房的癥結在什麼地方!』(11月3日《城市晚報》)
從這番『慷慨激昂』的表述中,人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在這位拆遷辦負責人的心目中,影響回遷房的癥結在什麼地方:拆遷不順利,就是因為老百姓不配合拆遷,為難、刁難甚至敲詐政府。
老百姓不配合拆遷就是刁難政府,如此荒唐的結論著實讓人吃驚。也許,在這位官員的眼裡,面對他所代表的『政府拆遷』,老百姓都應當閉嘴噤聲,不提半分意見,不發一句怨言,對補償協議一眼不看即無條件接受,即便被侵權了,也能夠無限忍耐充分理解,這纔是不刁難政府的好百姓。
可『遺憾』的是,這位官員只顧著抱怨百姓,卻忘記了約束自己,沒有意識到自身行為已經涉嫌違法違紀,早已『代表』不了政府:一方面,就這次強拆事件來說,政府的拆遷期限是11月15日,拆遷方在最後期限沒有到來之前的10月31日,在未與房主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未走法律程序而強制拆遷,這已經違反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其行為明顯違法;另一方面,拆遷方此前一直同房主進行著交涉,強拆之時房主也在現場試圖阻止,但現在面對媒體質問卻狡辯稱『找不到房主』,用這種近乎無賴的方式達到拆遷目的,其手段可謂卑劣。一樁如此違法悖理的強拆,哪裡還能『代表』政府,分明是在假政府之名侵害百姓利益,又怎能不遭到群眾反對?
近年來,暴力拆遷悲劇頻頻發生,而每一起悲劇背後,人們幾乎都能看到拆遷官員對老百姓的類似敵視情緒。正是在這種敵視情緒的支配下,每當拆遷遇到阻力,個別官員不是反思自身的問題與不足,而是本能地認為群眾在與政府作對,這無形中已將老百姓放到了政府的對立面,擴大了雙方的裂痕,又如何能夠做到和諧拆遷?
不配合拆遷就是刁難政府,這是一種假借公權力無視民眾私權利的強盜思維。它不但是個別官員敢於暴力強拆的思想基礎,更是拆遷過程中產生官民矛盾的重要原因。從這個角度看,要想搞好政府拆遷,首先要拆除某些官員頭腦中的這種錯誤思維。(郭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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