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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一位老實的退休工人,卻因為看不慣鄰居往自家門前倒髒水,殘忍地舉刀砍向了鄰居一家,其中最小的受害人小兵纔兩歲。近日,通州法院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3名被害人共計12萬餘元。
王某與老蔣家是鄰居,老蔣經常往兩家門口的路上潑水,去年10月25日,王某因此事和老蔣吵架,次日,王某在院子裡洗衣服,老蔣和其妻高某在院門口罵,後王某衝出去和老蔣夫婦扭打在一起。憤怒的王某回院裡拿了一把菜刀,砍了老蔣和高某,然後拿著菜刀跑進蔣家院子朝正在玩耍的孩子小兵頭上連砍了兩刀。經法醫鑒定,高某、小兵的傷情為重傷,分別為九級、十級傷殘,老蔣的傷情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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