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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節省用電成本,辰昌路佳欣裡小區附近一處棋牌室的經營者竟然私自改動電表,竊電長達800餘天。
11月2日,國家電網天津城西供電分公司收到了竊電案被告人退還的32500元電費。今年4月29日,城西供電分公司接到舉報,辰昌路佳欣裡小區附近的一家棋牌室有竊電嫌疑。
稽查人員趕到現場後,確認該用戶私自改動電表,通過使電表轉速變慢的方法竊電。該公司隨即向公安部門報案,並由公安北辰分局立案偵查,於5月5日對涉嫌盜竊罪的棋牌室經營者予以刑事拘留。
據了解,該經營者從社會上找來電工對電表內部進行了改動,竊電時間長達848天。北辰區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該經營者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60000元,同時退還電力公司電費32500元。(記者姜樾通訊員史文靖胡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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