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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1月5日電:為加大治理超限車輛工作力度,天津市聯網高速公路行駛的超限超載車輛采取的臨時再加價措施延續一年(原定止於今年10月31日),自今年11月1日起,對在聯網高速公路行駛的超限超載車輛實行臨時再加價措施,嚴禁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貨運車輛行駛。
在《關於我市聯網高速公路試行計重收費標准的通知》的收費標准不變的基礎上,對貨車車輛超認定質量標准5%-50%以內的部分,每噸公裡再加收0.05元;對超認定質量標准50%-80%以內部分,每噸公裡再加收0.10元;對超認定質量標准80%-100%以內的部分,每噸公裡再加收0.40元;對超認定質量標准100%以上的部分,每噸公裡再加收1.00元。對55噸以上貨車超過認定質量標准的部分,每噸公裡再加收1.50元。對超過認定質量5%以內的運輸鮮活農產品的綠色通道二型以上車輛,在綠色通道范圍內,降低一個收費檔次。(記者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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