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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9年11月到2010年11月,剛好11年。這11年,對於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公安分局的民警來說,是對一樁11年前的命案的最後一名嫌疑人鍥而不捨的追捕歲月;而對於1973年出生的麗水青田人王俊來說,則是他人生當中最狼狽也最黑暗的逃亡生涯。
作為1999年11月3日米市巷特大凶殺案的最後一名逃犯,11月20日,王俊被警方從遼寧省大連莊河市押解回杭州。隨著他的歸案,其11年的逃亡之路也漸漸清晰。
命案在杭州犯下命案前,王俊曾在1990年因故意傷害罪入獄,時年18歲。服刑期間,他認識了同監服刑的王某。1995年刑滿釋放後,王俊又在蕭山認識了江某。
江某與在杭州做生意的溫嶺人楊某曾一起吃過飯,聽老鄉說楊某家中很有錢,於是找來王俊、魯某、王某共同商議,策劃殺人搶劫。
1999年11月3日晚,江某打電話給楊某,說有老鄉給他帶了些桔子來杭州,約他到之江飯店附近見面。見面後,江某、魯某、王某與王俊等4人開車和楊某一起到了楊某位於米市巷宗壇巷的暫住地。
當晚22時許,以幫楊某抬桔子的名義,江某等4人進入楊某的租住屋,將楊某夫婦殺害——楊某年僅9歲的女兒因正在屋內睡覺,僥幸躲過一劫。之後,四人搶走楊某夫婦的手機、傳呼機等財物。
案發後,杭州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經過6天的連續奮戰,這起震驚杭城的特大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
案件偵破後,四名犯罪嫌疑人中的江某、魯某和王某等3人分別在江西修水、江蘇響水和浙江舟山被抓獲。2000年3月27日,江某、魯某被判處死刑,王某被判處死緩(正是他提議放過了楊某的女兒)。
但王俊卻遲遲未能歸案。專案組輾轉麗水、汕頭、沈陽、大連等多地開展追捕,狡猾的王俊似乎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消失在了人們的視野中。
逃亡王俊等四人作案後,先一起逃至王俊的老家麗水,之後又分頭逃亡。不久,除王俊外,另外3人相繼落網。
王俊先逃到了廣東汕頭,投奔了一個販毒的『老大』王某某。在此過程中,王俊辦了一張名為『楊志輝』的假身份證。
2000年,王某某安排王俊到了沈陽。在沈陽,王俊開了一家小飯店,並認識了一名大連女子。
2007年,王俊與該女子一起來到大連莊河市,住在該女子家中。二人同居,但一直沒有結婚生子。
逃亡的路途中,王俊自稱過的是『比好人還要好人的日子』。由於怕被警方發現,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受了氣,他也不敢吭聲。前不久的全國人口普查,讓他更是如坐針氈——因為他使用的名為『楊志輝』的第一代身份證是假的,在第二代身份證換證時未能辦出新證。
為了舒緩心中的恐懼和不安,王俊頻繁去健身房健身。只有每次渾身上下大汗淋漓的時候,他纔能稍稍忘掉1999年11月3日晚發生的一切。
這一點被警方證實:警方抓獲王俊時,他正在去往健身房的路上。
拱墅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重案一中隊中隊長沈雄飛說,抓獲王俊後,民警發現他的相貌已經和早年他留在老家派出所戶口本底冊上的照片不太像了,『只有那眼神沒變。』
相貌的變化,民警分析,很可能和王俊長期堅持健身有關。
落網王俊的落網,跟他在汕頭投奔的王某某有關。據悉,因為一直從事販毒,王某某在三年前就被捕了,為了減輕罪行,今年10月份,他向警方檢舉揭發了王俊。
警方很快查實了王俊的下落,並將其抓獲。
王俊落網後稱,出逃的11年中,他一直生活在驚恐中,從來不敢跟家人聯系。即便有了同居女友,也因為怕有朝一日會落網,一直沒有結婚生子。
每當想到其他三人都已落網,王俊知道,自己早晚也有這一天。也許是有心理准備,所以當警方找到他時,雖然他身材魁偉,肌肉結實,但面對抓捕他的民警,卻未作任何反抗。
王俊說,這11年中,他也曾有過投案的念頭,但始終下不了決心。被抓後,他對辦案民警沈雄飛感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據每日商報記者唐登濤通訊員有劍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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