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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縣一三齡男孩因病到費縣人民醫院治療,沒想到孩子住院幾個小時後就去世了。家長認為醫院要負全責,而醫院則表示,孩子送醫院太晚,到醫院後就實施搶救,但搶救無效,家長如有異議可做醫療事故鑒定。
22日上午,郭先生告訴記者,3歲男孩是他的外甥,費縣費城鎮大山前村人,11月14日,孩子在家裡感冒了,過了一夜退燒後孩子一直有點乾嘔,後來姐姐、姐夫便將外甥送到費縣人民醫院檢查治療。
『16日8點30分到達的費縣人民醫院,醫院讓交了2000元的押金後,就給孩子掛了吊瓶,沒想到半小時後孩子臉色發青,開始泛白點,不一會就去世了。』郭先生說,孩子入院後醫院根本沒檢查就治療,去世了纔去化驗血液,完全不符合治療程序,他們都認為是醫院失誤造成孩子迅速死亡的。
郭先生說,出事後到現在過去6天了,但是醫院一直沒有給任何答復,他們全家人都在醫院等待處理結果。
記者就此采訪了費縣人民醫院,醫務科王主任表示,孩子送到醫院時面色發青,口中有沫,檢查顯示已經『無血壓』,且呼吸近乎衰竭。醫務人員隨即將孩子從門診一路護送到兒科病房進行搶救,並且當時就向孩子家長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王主任稱,醫院隨後組織了相關科室的主任共同協助搶救,但最終沒有搶救過來。『醫院診斷為,孩子是哮喘引起的呼吸循環衰竭,因為入院太晚,導致搶救無效死亡。』王主任說,事後家長質疑,雖然醫院多次向家長解釋,但家長一直無法接受,並采取其他措施乾擾醫院正常工作。王主任建議,如果家長有異議,可做一個醫療事故鑒定,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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