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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下崗職工多、征地拆遷多、失地農民多的『三多』問題,貴州省都勻市出臺規定,凡招商引資、征地拆遷等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法制部門『合法性』審查。一年來,都勻市法制辦經調查、初審,上報法律意見書200多份,經過合法性審查後出臺的政府決策,得到群眾普遍擁護和支持。
對政府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使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的精神,在實施當中纔會減少矛盾和阻力。這充分體現出依法決策在依法行政中的極端重要性。
當前,我國處在經濟社會轉型期和矛盾凸顯期,因征地拆遷、環境污染等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致人死亡事件時有發生。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當地有關決策存在弊端,領導人憑經驗『拍腦袋』,主觀隨意性大,盲目決策甚至違法決策,出臺的相關政策忽視群眾利益甚至侵犯群眾利益,必然招致反對和阻力,甚至引發惡性事件,給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損失。
國務院近日頒布的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規定,政府重大決策事項應當在會前交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這無疑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是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必由之路。
依法決策,要求地方政府水平要跟上。政府法制機構要提高業務水平,加強社會調研,廣泛吸納群眾意見和專家聲音,努力發揮好參謀、助手作用。各級領導乾部更要提高自身素質能力,順應時代要求,真正做到懂法、用法、守法,不斷提高行政水平。(完)(記者王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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