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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23日訊
昨日下午,記者接到報料稱,溫州火車站鐵道大廈對面有人耍猴,耍猴者還粗暴地虐待猴子。接到線索後,記者立即趕赴現場,看見耍猴人不時抽打不『聽話』的猴子,並扔出鋒利的刀具讓猴子跳躍接住。不少圍觀市民質疑:這不是耍猴,而是在虐猴。
圍觀市民:分明就是虐猴?????耍猴的是一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他手裡拿著長鞭不時地甩動著,不停地喝令4只被繩子拴住的猴子表演跪地、趴下、翻跟斗等動作。為了讓『表演』更加精彩,耍猴人還拿出一根鞭子和猴子耍了起來。鞭子不停地落在猴子身上,瘦弱的猴子無力招架,不斷發出嗷叫聲。
由於耍猴人不停地鞭打,每只猴子身上均有被抽打的傷痕以及繩子的勒痕,其中一只較大猴子的身上和屁股都有血跡。
表演剛開始,還有不少路過市民帶著孩子駐足觀看,但看到場面越來越殘忍,不少家長趕緊帶著孩子離去。市民王女士氣憤地表示,耍猴分明是在虐待動物,在人人愛護動物的今天,這樣的表演『很刺眼』。一市民表示,耍猴表演充斥著毆打、虐待等行為,圍觀者中有不少是孩子,不太合適。
不僅耍猴人粗魯,還有人上前強行要錢,索取『門票錢』。如果觀眾不給,收錢的人就強行拉住。當耍猴者向記者索要『門票』時,記者遞給收費人1元的硬幣,收費人表示錢太少,要求記者再給1元。圍觀市民中多數人出於同情,都掏出了身上的零錢。
林業部門:明令禁止耍猴趁著收『門票錢』時,記者與收錢人攀談起來。收錢男子稱,兩人來自河南,是職業耍猴人。『每天最少能賺數十元,最多時賺幾百元,都是辛苦錢』。
街頭耍猴是否合法?記者諮詢了市林業局相關工作人員,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猴子屬保護動物,未經林業部門許可,不能馴養,凡利用野生動物進行盈利性活動的,都屬違法行為。即使經過馴養,也不能虐待動物。一旦發現馴養者有虐待動物的行為,將取消其馴養資格。而當街耍猴,更是不允許的。
市林業局工作人員表示,耍猴者常靠鞭打、吆喝等逼使猴子就范,會給動物的生理、心理造成巨大傷害。對此,市民應予以抵制或舉報,不要圍觀為其捧場。據溫州晚報黃忠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