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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上午,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阻止施工時被施工車輛碾死,有報道稱現場的公安、水利部門工作人員視而不見。對此,正陽縣相關部門稱這是一起施工意外死亡事故,死者系從河坡上『滑倒在轉動的挖掘機上』;同時否認工作人員冷漠旁觀,稱對遇難婦女進行了積極救治。(1月4日《山東商報》)
以『碾死』為關鍵詞,即便再加上『拆遷糾紛』的限制,也能迅速搜索到不少的慘聞,在2010年下半年,先後在廣西、陝西等地上演如此悲劇。此次河南女子慘死車輪之下,准確地說也是慘死在維權之道,雖然當地相關部門已在事發第二天迅速認定是此女子不慎滑倒跌入車輪之下『找死』,但從已曝光的一直抖動的視頻來看,有維穩大軍、有冷漠笑容、有飛揚跋扈的大放厥詞,這些足以想象現場的慘烈,如果即便只是一場交通意外,那也一定是彌漫著權益之爭的悲劇。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來看,河南女子之所以情緒激動,是因為自己的家園即將因為政府的強制施工而受到安全威脅,而政府所強制施工的卻本是一項惠民的『公益工程』,一邊是保護家園,一邊是惠民愛民,保護民眾家園又何嘗不是惠民愛民。兩者本來存在交集,本應存在比如此『大動乾戈』高明太多的路徑可選,為什麼一些為政者熱衷於選擇『橫眉冷對、言辭凜冽』的大動作,打造如此慘烈的悲劇場?
在關乎利益的糾葛中,最佳的處理方式應是打通對話通道,雙方應站在平等的對話平臺上進行友好對話,何況這裡的利益糾葛本就存在交集,完全可以進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式的說服,甚至還可以搬出法律,用法律丈量官與民的利益距離應該是最近的。特別在社會轉型最為劇烈的階段,建立平等的對話機制,信仰法律的力量,應該是利益糾葛雙方,尤其是為政者始終持有的理性。
然而,在頻發的血案中,權力的自負和衝動始終無法遏制,對手無寸鐵的民眾動輒暴力相向,故此,即便是頂著『公益惠民』高帽而去,也因太過於強勢而遭千夫所指。而對權力缺乏敬畏,對權力缺少約束,對民生的蔑視和對民聲的忽略,往往是制造悲劇的導火線。人要慢慢長大,社會也應該慢慢成熟,何況這種成熟還是建立在不斷頻發的血的教訓之上,難道這樣的教訓還不夠喚出官與民之間平等的對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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