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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2011年我國將研究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部分),更好地適應群眾用藥需求;並在此基礎上,適時啟動供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完整版基本藥物目錄制定工作。
這是記者6日從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上獲悉的消息。
陳竺在會上指出,為健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2011年我國將重點做下以下幾方面:
鞏固和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實現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做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加強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管理,保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完善基本藥物報銷支付政策,確保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加強監測能力建設;鼓勵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探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通過對口幫扶,加強上級醫院對基層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指導。
『各地推進基本藥物制度,要通過綜合配套改革,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編制、財政補助、機制轉變和績效考核等政策,切實把藥品費用負擔降下來,真正讓老百姓得到基本藥物政策的實惠。』陳竺說。
另據介紹,2010年,各地大力推進基本藥物規范采購、控制價格、組織配送、合理使用以及落實零差率銷售等政策,並在基層綜合改革方面開展了積極探索。據最新監測結果,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在57.2%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呈現門診和住院費用下降、門診人次和住院人數上昇的現象,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得到減輕,制度實施效果初步顯現。(記者周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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