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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王安石的一首《元日》,雖短短二十八字,可過年時辭舊迎新的歡快氣氛卻躍然紙上。節後上班第一周,趁著這氛圍還沒散盡,趕緊借著這首詩,給大伙兒拜個晚年。
話已出口,卻突然想到一個問題:王安石的詩文,天下傳誦,假使他有維權意識,得收多少版權費啊?!
不過,王安石是不可能從北宋跑來跟我們要版權費了,可生活在當下的汪峰,卻可以找旭日陽剛組合主張版權。
網絡視頻的星星之火,再加上春晚的成功助推,旭日陽剛和《春天裡》一起演變成了燎原之勢。就在這兩兄弟紅紅火火地准備邁入事業的『春天裡』時,這首歌的詞曲創作者汪峰卻正式通知他們的經紀人:以後未經允許,不准在大型演出以及商業活動中演唱這首歌。
一下子,旭日陽剛兄弟的春天,也和咱天津的天氣一樣,飄起了大雪。不得已,他們將在央視元宵晚會上改唱《我的未來不是夢》。汪峰的維權,對這兩兄弟來說,是場大雪,可在網絡上卻落起了冰雹,劈裡啪啦的,仔細一聽,淨是對汪峰的冷嘲熱諷:不就是一首歌嗎?至於這麼趕盡殺絕嗎?給人農民工兄弟留口飯吃不行嗎?
坦白說,一邊是著名音樂人,一邊是農民工,無論是從道義上還是從感情上,大家的天平早就傾斜了,我也一樣。可轉念一樣,同情,能提高他們的原創水平嗎?能否認他們早已侵權的事實嗎?能激發公眾的版權意識嗎?能帶來中國版權經濟的春天嗎?不能!所以,此刻對於汪峰的維權,還是狠狠心,支持吧。
話說,國人的維權意識,真的提高了。以前,看到沿街乞討的兒童,你會想到可能是被拐賣的孩子,然後隨手拍張照片,傳到網上,和廣大網民一起轟轟烈烈地開展『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打拐行動嗎?現在,已經有不計其數的人參與其中,此舉不但引起了公安機關的高度支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密切關注,還成功地解救了數名兒童。
『純屬偶然』的微博打拐,此刻繼續如火如荼地展開著,同時,在情人節之際,也帶火了一個叫『隨手拍照解救大齡男女青年』的活動。性質類似,目的不同,前者是為了打拐,後者是為了說媒。隨手拍照、上傳網絡、眾人查閱……乞討兒童無意識也無能力主張肖像權,可不知隨著百姓維權意識的提高,大齡男女青年們會不會放在心上,奉勸『解救者們』一句:可別到最後好心反而辦了壞事兒。
當然,百姓維權意識增強是件好事兒,可如果處處較真兒就未必了。試想一下,小兩口兒為了去誰家過年,打得不可開交,最後只能對簿公堂;家長本想幫孩子保管壓歲錢,可孩子卻不領情,竟撥打法律諮詢熱線維權;子女平時工作太忙,沒時間回家,父母一氣之下起訴了,理由就是『不常回家看看』……這日子還過得下去嗎?
所以說,敢於維權、善於維權沒錯,可居家過日子犯不著肝膽相照,虛著點兒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