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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國學大師季羡林故居被盜案近日已經被市檢一分院公訴到一中院,據了解,這起盜竊案先由海淀檢察院查辦,輾轉移送到上一級檢察院——市檢一分院,原因是此案盜竊金額巨大。據悉,被告人或將面臨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
今天,記者通過采訪檢方和案件中的受害方季羡林之子季承先生,解讀此案『昇級』審理的原因。
◎解讀一:涉案數額
季承:公安機關認定330餘萬元
季羡林故居被盜案的被告人王如48歲,是季羡林前秘書李玉潔的乾女兒,陝西西安人。另一被告人方咸如57歲,安徽巢湖人,10多年前是季老朗潤園家中的男管家。
檢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8點,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海淀區北京大學朗潤園13號公寓201號季羡林故居內,秘密竊取各種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檢方認為,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聯系到季羡林之子季承,他表示,330餘萬元的數額是公安機關鑒定後認定的,目前這些文物藏書已經追回。雖然他是盜竊案的受害方,但並不准備再向被告人追究賠償事宜。他稱,開庭時,可能不出庭參與庭審。
◎解讀二:審理『昇級』
中級法院審盜竊案
通常的盜竊案的偵辦審理過程是,公安機關將材料移交基層檢察院,由基層檢察院向基層法院提起公訴。季羡林故居被盜案為什麼『昇級』審理呢?
市檢一分院表示,該案最早由海淀檢察院負責偵辦,輾轉一年後移送至上級檢察院的原因是盜竊數額特別巨大。
『作為普通盜竊案,往往由基層檢察院偵辦後交由各個區的基層法院審理,比如發生在海淀的案件,由海淀檢察院向海淀法院提出公訴。但涉及盜竊金額巨大、情節嚴重的案件,一審便會由上一級檢察院提起公訴,中級法院審理。』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表示。
◎解讀三:獲刑期限
被告人或將面臨無期徒刑
記者采訪本市公訴機關偵辦盜竊案件的幾位公訴人了解到,盜竊案的量刑按照盜竊的金額和情節的不同大概分為以下等級:
盜竊數額較大,所謂數額較大,是指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量刑方面一般在3年以下。
盜竊數額巨大,所謂數額巨大,是指個人盜竊財物1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量刑區間為3年以上10年以下。
6萬元以上的盜竊罪,便要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一般來講,在15萬元以上的,再輔以其他嚴重情節,便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
盜竊國家文物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刑法中規定的『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一件以上,都有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季羡林故居被盜金額鑒定為330餘萬元,且失竊物品為文物,此案中被告人或將面臨無期徒刑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