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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外交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規范管理在華舉辦的國際會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全面控制國際會議規模和總量;不得擅自對外承諾提供任何免費服務;不得舉辦或承辦無實質內容的國際會議;不得攀比會議代表規格;不發會議紀念品,不組織公款游覽、參觀等。(中廣網2月14日)
對在華國際會議戴上籠套,歸根結蒂是對公款使用政策的收緊。眾所周知,作為『三公』消費重要內容的公款接待費用向來驚人,並飽受公眾苛責。而與此『相映生輝』的是,關於會議腐敗現象的報道和分析文章屢見不鮮,那些過去原本為人所不齒的會議腐敗行為,也以潛規則的方式大行其道。
這幾年,『返還會議費』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據有關媒體報道,去年,北京一家賓館向在該賓館開會、度假的單位返還費用,被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調查。2003年至今,有上百家單位在該賓館開會時享受到了『返現』,有的單位累計數額超過百萬元。有的單位雖未『返現』,但存有高額款項,並開立消費賬戶,供領導或單位招待客人時另行消費,金額高達幾百萬元。(《浙江日報》1月6日)
不可否認,一些地方一些單位之所以對國際會議費用大包大攬,往往出於面子因素。然而,好面子未必就能令『老外』買賬。19世紀美國傳教士阿瑟·史密斯以其在華數年經歷,寫下了《中國人的性情》一書,作為書中開篇的《講究面子》一文寫道,『每個中國人都可以做劇院裡的演員。無論中國人做什麼,其意識中都是為了在表面保存臉面而不受責備』。實際上,一個多世紀後的今天,不少真正專注於國際交流的外國專家學者和友人,對國人的所謂『好客』之道也頗感不適。
當然也有必要認識到,曾幾何時,面對經濟發展滯後,底子薄,特別是國際話語權嚴重不相匹配的歷史現實,極其希望在國際話語體系中佔據應有席位的國人,為吸引一些國際會議,不得不許之以種種優厚條件。時過境遷,如果說過去我們更希望通過在華召開國際會議的方式,向世界敞開改革開放的大門,那麼今天,我們國際交流的重點則是適應並改造國際規則。某種意義上,即便有的國際會議不在我國召開,在現有機制下,我們依然可以方便地參與國際活動,發揮作用。
隨著國人走出國門機會的增多,還有信息傳播的發達,國人對發達國家在公款使用上的斤斤計較也多有了解。曾有新聞披露,一些人走出國門參加國際會議時頗不習慣,既因為會議內容安排過於緊湊,毫無喘息之機,更因大多國際會議實行的是『AA制』,要求費用自理。
強化在華國際會議的管理,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這並不丟人。當然,這樣好的舉措要最終取得好的效果,還需從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多方面強化制度合力,畢竟管好公共資源、卡住可能外流的肥水並非易事。(幾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