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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加。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顯示,截至今年2月,全國機動車保有量、機動車駕駛人數量雙雙突破2.1億,私人汽車保有量較去年同期增長25.3%。
與之相伴的,是日益嚴重的交通擁堵問題從一線城市向二三線城市“蔓延”。去年以來,一些地方政府紛紛出臺治堵政策,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今年全國兩會上,交通擁堵問題再成熱點。部分代表委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交通擁堵是城市整體規劃不合理帶來的問題之一,應該理性看待。至於治堵之策,一方面要通過更加先進科學的管理體系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另一方面要提升全體交通參與人的素質,讓文明交通成爲每個人的習慣。
交通問題首先是城市規劃問題,應理性看待
目前,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成了老百姓生活中的一大頭疼事兒。作爲交通管理職能部門之一的公安機關也承受了不小的壓力。
“交通擁堵首先是城市規劃的問題,一堵就埋怨公安機關肯定是不對的。”全國人大代表、中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羅羣輝對記者表示。他說,一些國外的大城市沒有出現嚴重擁堵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城市區域功能劃分合理。
“出現交通擁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全國人大代表蕭玉田認爲,“當前大城市的擁堵加劇,一定程度上是因爲政府在基礎設施上投入不夠。此外,對城市的規劃缺乏前瞻性或者對規劃執行不力也是造成擁堵的原因。”
剛剛獲聘江蘇省“文明交通形象大使”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廣陵分局副政委陳先巖向記者講述了他的親身經歷:一條道路從2米寬拓展到20米,依然沒有告別擁堵。“交通問題根源於城市規劃發展,包括工程建設、機動車容納能力等,有的地方規劃缺乏整體考慮,事後再解決就發現無從下手。一味拓寬道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他說。
在城市整體規劃方面,許多代表委員提出了他們的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副處長陳偉才說:“對於城市建設規劃等負有管理職能的部門很多,一些決策的出臺必須在互通有無的前提下進行。否則,就會直接影響到城市運行。”
“建議國家有關部委規定和督導全國所有城市科學計算城市規模和道路極限與汽車保有的最大容量,並在‘十二五’有關城市交通發展的規劃中,儘快補入相關內容,進而有計劃地控制城市汽車的年增長量,避免盲目發展之後‘急剎車’所造成的社會心理挫傷。”全國政協委員王東林說。
在道路通行能力挖潛和科學管理方面,可大有作爲
在3月4日全國政協經濟界別的小組討論上,楊超、賈康等幾名全國政協委員針對交通問題展開了討論。他們認爲,實行限購等政策是政府部門的無奈之舉,今後還應在道路通行能力挖潛和科學管理上做文章。
賈康委員曾經向大會遞交過交通管理方面的提案,對於統籌完善城市交通設施有自己的看法。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目前看,許多大中城市的道路通行能力還有很大挖潛空間。以北京爲例,“我曾經多次在一些路段做過調研,感覺在車道設置、限速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影響了道路通行能力。希望有關部門繼續加強調研。”
這個觀點得到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的認同。鄔賀銓告訴記者,他作爲北京市政府參事,曾經多次到國外就交通問題進行過實地考察,並向政府正式遞交了關於治理交通問題的建議。其中,加強道路通行能力、發展智能交通是主要內容。
鄔賀銓說,與許多國家相比,我國的道路數量雖然不少,但通行能力較低。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加大投入,發展智能交通系統,實現根據車流量自動轉換。“此外,公安機關警力少,路面上單依靠民警是遠遠不夠的,要大大增加交通協管員的數量。除了一些重要的路口,在醫院等一些熱點區域周邊也應該多佈置警力。”
“城市規劃可能有問題,但公安機關在緩解交通擁堵方面仍可以有所作爲。比如合理設置紅綠燈和紅綠燈等待時間,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管理交通,快速有效地處置交通突發事件等等。”全國人大代表羅羣輝說。
實際上,這些代表委員的想法已經在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門得到了實踐。在浙江省杭州市,交警部門就探索出了一種“時空一體化”的交通組織模式。
記者在西湖區交警支隊看到,通過讓某崗交通燈在原有周期內相位運行2次,就可減少另一路口行人等候時間約40秒,縮短機動車等候時間約35秒,這樣既提高了行人守法率,又加速了車輛通行能力。
爲研究這種以信號時間換取道路空間,以道路空間爭取通行時間的交通控制策略,杭州交警部門進行了爲期1年的研究和實驗,對實驗路段和時段進行了以每個路口和早晚高峯期每5分鐘爲單位的細緻分析,制定出一份份頗具“個性化”的通行“菜單”,綜合運用信號優化、交通渠化、執法管理、信息誘導等手段,有效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城市道路交通微觀管控問題。
文明參與至關重要:“我們必須學會‘走路’”
“我們必須學會‘走路’”,這是全國政協委員王東林在本次政協大會上的發言題目。
“這裏的‘走路’,指的是步行和使用各種交通工具代步的行走方式。很慚愧地說,我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還沒有學會‘走路’。步行在路上,對交通信號燈全然不顧,有的連交通護欄都翻越;開車的人隨意變道不打轉向燈,爭道行駛;有的人甚至不知道斑馬線的規則,快速衝過以致撞倒行人……由於不大會‘走路’,我們遭受了太多的損失。”王東林對記者說。
“直行車輛佔用右轉彎車道,左轉彎車輛佔用直行車道,本來不堵的路也走不通。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目前拿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爲沒有好辦法,但恰恰就是這些加劇了擁堵。”全國政協委員鄔賀銓說。
據有關部門統計,在交通事故當中,人的因素佔80%以上。交通參與人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也是道路暢通能力的決定因素之一。爲此,中央文明辦、公安部決定從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國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努力提高交通參與者的文明道德素質,實施一年來成效顯著。不久前,北京市開展“十大交通陋習”的整治,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北京市交通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文明交通行動就是要通過軟實力的提升來“緩堵”。
北京的出租車司機朱師傅對“交通陋習整治”十分讚賞:“我們碰到這種情況太多了,光靠警察管什麼時候能管得完?每個參與人注意點,路就通暢多了!”
“文明交通行動要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通過教育宣傳和必要的強制手段,讓每一個交通參與者,從行人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依規定行路,改變陋習,建立良好的習慣。每個人的交通行爲有所改善,整個交通狀況就會改善。”王東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