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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東日本大震災發生之後,有居住在千葉縣的華人向《日本新華僑報》反映,浦安市、千葉市等多數地區的公寓出現傾斜、土地液狀化的問題,不知今後政府如何處理,是否會給予一定程度的補貼或者賠償。為此,《日本新華僑報》的記者前往千葉縣進行了解。
浦安市今川地區一名39歲的華人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居住的是兩層『一戶建』,地震後發現停車場陷入地下30厘米。不僅如此,家裡的地板也出現了傾斜。此後,張先生向千葉縣建築士事務所協會進行諮詢得知,『用千斤頂把地板橕起來,對地基進行加固』,費用最高達1千萬日元。『我兩年前剛剛購買的新房,還有4千多萬日元的貸款,一時哪裡拿得出來這1千多萬啊』。該住戶盯著下陷的停車場,滿臉愁雲。
記者了解到,浦安市已經開始對土地液狀化問題嚴重的1萬戶居民進行『罹災證明』的調查。根據日本《生活再建支援法》,政府會依照房屋損傷標准給予一定的補助,但是張先生對於自己房屋的受損情況能否達到補貼的標准十分不安,『我們不能眼看著地板一直傾斜下去,政府至少適當給予一些支援是最好的』。
謝女士與公婆生活在一起,公婆家也是木結構兩層『一戶建』,房齡有30年。據謝女士反映,房屋外觀看不出來傾斜,但是家裡的地板很明顯已經傾斜。她在起居室的地面上放了一個乒乓,乒乓球立刻滾到牆角。『婆婆在地板上有時候都站不穩,二樓的陽臺晃晃悠悠的,我都不敢讓她去晾衣服。』謝女士不安地說道。
謝女士介紹,地震發生後的第二天,千葉市政府工作人員就來對房屋進行『應急危險度判定』,根據謝女士房屋的傾斜狀況,工作人員認為『沒有倒塌的危險。』
但是,保險公司則認為謝女士房屋的傾斜程度已達到全面受損的程度。謝女士諮詢建築相關業者之後得知加固地基需要1千萬日元左右,對於能否得到政府的補貼,她心裡也沒底。
根據日本《災害救助法》,對於受損住宅,政府的支援包括支付最低限度的應急修理費的制度以及受災者生活再建支援制度。日本《生活再建支援法》規定,建築物50%以上受損的情況稱為『全壞』;需要大規模修繕的稱為『大規模半壞』;『全壞』程度以下但是需要重建的稱為『半壞』,被判定為『全壞』的建築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300萬日元補貼。
截止到3月29日,千葉縣內被判定為『全壞』的建築物為647棟、『半壞』為1521棟、一部損壞為1萬3332棟。受海嘯嚴重的旭市『全壞』的建築佔多數,東京灣岸等區域以發生土地液狀化為主,多屬『一部損害』。但是,建築物受損判定的標准由內閣府規定,大致有兩個:按照房頂、牆壁等房屋受損部分所佔的比例,稱為『損害標准判定』;房屋受損面積佔住宅總面積的比例,稱為『損壞標准判定』。究竟適用於哪種情況,目前仍沒有定論。正如謝女士所說的那樣,房屋外觀沒有受損的跡象,但是家裡的地板出現下沈,進而影響下水管道,造成無法排水的情況,『這要不算「全壞」什麼算「全壞」』。政府應當早日明確判定標准和支援方案,盡早使灣岸地區的居民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