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節假日期間,各區縣、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衆平安度過假期。
天津市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