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女,中共黨員,現任青光法庭審判員。該同志曾榮獲北辰區“三八紅旗手標兵”稱號,多次被評爲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榮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兩次,
2010年榮獲“優秀法官”稱號,2011年1月被評爲天津市法院系統“十佳調解能手”。
李飛同志牢記執法爲民的根本宗旨,作爲一名女同志,她克服家庭困難,紮根基層多年,無怨無悔地工作在審判第一線。她在工作中甘於奉獻、勇挑重擔,主動承辦庭內發回重審等重大疑難案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她把情、理、法有機地結合起來,用老百姓聽的懂的語言辦案,用老百姓接受的工作方法如田間地頭現場辦案,切實找準各種矛盾糾紛的結合點和各種利益關係的平衡點,傾情調解,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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