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來,劉永強所在的科室共立案查處各類貪污賄賂職務犯罪案件66件72人,大要案率99.9%,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000餘萬元。2008年及2009年相繼成功偵破的馬某某貪污案、苗某某挪用公款案是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這兩起案件的成功偵破,不但挽救了兩個企業,更爲國家挽回了鉅額經濟損失,得到了市院領導的認可與肯定,市院於世平檢察長就以上兩個案件都做出了重要批示予以鼓勵,收到了良好的
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及政治效果,爲該院反貪局連續三年在全市考評中獲得優秀作出了突出的貢獻。劉永強同志以自己的行動譜寫了一名優秀共產黨員忠誠、敬業的反貪勇士篇章,給了人民一份滿意的答卷。經他主辦的案件不但沒有一件作撤案處理和無罪判決,更多次獲得“十大優質案件”和“十大精品案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