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田健偉同志無論從事任何工作,始終牢記檢察工作宗旨,忠實踐行檢察工作主題。2009年3月調任監所檢察室任科長後,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裏,審查留所服刑人員減刑、假釋案件80件;糾正報請不當3件,發現和糾正法院裁定錯誤2件;審查報請留所服刑5件,糾正報請留所服刑不當1件。對隱性超期羈押和監管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口頭糾正意見8件,書面糾正意見13件,均被採納。在“看守所監管執法
專項檢查”和“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中,他深入看守所對在押人員逐一進行體表檢查,對有外傷的及時弄清原因。並與154名在押人員進行個別談話,及時發現和糾正了兩起一審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對個別共犯長時間不送達執行通知書的問題。糾正了3起未按審限報請死刑複覈的案件。在查辦發生在監獄的一起涉嫌職務犯罪案件中,爲了不失時機調取證據,在母親垂危之際,僅用三天時間往返深圳,調取了關鍵證據,使案件得以順利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