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同志從事過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審判工作。進入2010年以來,該同志無論是在負責一業務庭庭長的全面工作,還是自己主審審判案件,都是兢兢業業、一絲不苟。一年中,他主審案件(含擔任審判長的較爲疑難、複雜或新類型的案件)103件,充分發揮了老審判人員的模範帶頭作用,審批各類型案件的判決和裁定1000多件。在審判工作中,他堅持公正、高效,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在擔任庭長的工作中,不辭辛苦,以身作則,狠抓所在庭的政治思想建設、業務建設,隊伍建設,使全庭的整體素質顯著提高,爭創一流和團隊精神的意識理念明顯增強,爭做黨和人民放心滿意的好法官成爲了所在庭每位同志的共同目標和心願。在工作中各方面的表現贏得了所在庭全體同志和上級領導組織的肯定和好評。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發現發揮庭裏每位同志的長處和優勢,使全庭同志心情舒暢,各展其長、團結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