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巖,男,1974年1月9日出生,漢族,大學本科(法學學士),1995年10月參加工作,1997年被任命爲助理審判員並於同年10月調入中心法庭,從事民事審判工作至今。
鄭巖同志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充分利用調解機制,將調解工作貫穿於訴訟的全過程,認真踐行人民法官爲人民的工作宗旨。 他在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的十餘年中共審結各類民事案件2600餘件,006年至2010年就審結案件2000件,2010年結案率達到97.6%,連續四年全院結案第一名,打破了建院以來結案最高記錄,2010年案件調撤率達到72%,平均審限爲29天,上訴案件無一發回重審及改判。實際工作中,注重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完成好審判工作的同時,他深入街道、社區、學校進行法治宣傳,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