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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愛民助民模範候選人:馬芳菲
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黨支部書記

馬芳菲
     馬芳菲,男,漢族,大學本科學歷,1953年8月出生,1970年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黨支部書記,一級律師。2002年、2004年連續兩屆被評爲天津市勞動模範,2008年5月被司法部評爲第三屆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9年2月獲天津市道德模範提名獎,2009年9月被司法部評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先進個人,2009年10月獲得天津市司法行政機關恢復重建30週年“十大傑出人物”稱號。

  自1997年以來,馬芳菲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600餘件,他心繫羣衆,執法爲民,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精心、細心、耐心地辦理每一個案件,認真處理案件中的每一個環節。他爲農民工討回了公道,爲殘疾人維護了合法權益……當事人千方百計地

要感謝他,而他謝絕所有饋贈的財物。一次,當事人用上好的石料爲他刻了一杯印章,他只用相機拍下印章留作紀念,後退還了印章。馬芳菲接待的多是社會上的弱勢羣體,在辦案過程中,他儘自己最大能力幫助他們,爲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送過劈柴、煤氣竈、電風扇、洗衣機,爲當事人送過錢、油、糧等物品。他還到工會、殘聯、社區義務宣講法律援助業務工作知識,做了大量的社會公益活動,受到廣大老百姓的熱烈歡迎。馬芳菲就是這樣,以自己精湛的法律業務技能,深厚而飽滿的愛民情結,默默地履行着一個共產黨員信仰與追求。

馬芳菲深入社區爲羣衆義務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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