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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靜)記者從市衛生局獲悉,爲加強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本市制定並於昨日出臺了《天津市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專項行動方案》。即日起,本市針對經營面積200平方米以下餐飲店、小農家樂、小食堂(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及集體職工食堂)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專項行動,着力解決小餐飲衛生條件差、管理水平低和無證經營等突出問題。
據瞭解,整規工作將以本市中心城區、區縣政府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旅遊景區、學校周邊、農家樂旅遊區、小飲食經營較集中區域爲重點,對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小飲食店、小農家樂、小飲食攤羣、大排檔等小餐飲開展。主要整改內容爲小餐飲無證服務、經營場所“髒亂差”,食品加工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無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臺賬等。通過整改,本市小餐飲業將達到“一般小餐飲”“示範小餐飲”“小餐飲示範街”三個等級標準。其中,一般小餐飲要求其加工區域佈局基本合理、衛生設施基本齊全、主要制度基本完善、食品安全基本有保障。示範小餐飲能夠誠信守法經營,內部管理制度健全並有效,各項措施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規範,能夠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較高,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強、管理規範,能夠全面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對於小餐飲經營相對集中的街區,所有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均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配備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100%實行食品原料採購查驗、索證和臺賬制度,全部實施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和監督檢查公示制度,其中B級信譽度單位達到50%以上,街內不存在無證餐飲服務單位。
此外,通過專項整規行動,小餐飲單位將達到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標誌、健康證、衛生監督信息公示牌、食品安全衛生制度上牆等基本衛生設施齊全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