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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作《關於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報告》中提到,今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紅十字總會在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問題。
《報告》中指出,2009年底,紅十字總會未將所屬幹細胞管理中心項目資金累計結轉和結餘25.32萬元納入2009年度部門決算和2010年部門預算,也未報經財政部門審覈確認。2010年,幹細胞管理中心使用上述資金用於原項目支出。
2010年12月,紅十字總會在“衛生救護師資培訓”項目結餘資金中列支30萬元,準備用於衛生救護培訓網絡管理系統培訓,但至2011年初,上述培訓尚未進行。
2010年,由於會計覈算科目應用不當,紅十字總會將應用於“紅十字事業”的資金收支在往來款科目覈算,其中年初結餘141.91萬元,當年收入30.93萬元,支出139.89萬元,年末結餘32.95萬元。且紅十字總會決算報表與實際賬簿資料不符,多計收入33.07萬元,少計支出75.89萬元,少計結餘32.95萬元。
2010年,所屬幹細胞管理中心未經批准,在“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項目中,列支了與該項目內容無關的抽檢費、紅十字總會新聞稿發佈服務費和會議費共計22.48萬元。
另外,在2009年12月,紅十字總會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確定了模擬人等設備採購項目的中標金額1227.67萬元後,仍按照原採購預算1648萬元與中標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相應增加了採購數量,合同金額超出中標金額420.33萬元,佔中標金額的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