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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游藝機沒有原罪,可怡情、可找樂、可宣泄、可益智,最關鍵的是不能違法違規。如果涉賭,都須禁止。
最近京城突增數百電子游藝廳,居民反映部分機型涉嫌變相賭博,業內人士也曝出遊藝廳生財之道關鍵就在捕魚機。記者探訪北京的15家遊藝廳,其中12家正在營業的均有多臺捕魚機,且全部機器均可以退幣或退分。
電子游藝機沒有原罪,可怡情、可找樂、可宣泄、可益智,當然前提是適可而止,最關鍵的是不能違法違規。如果涉賭,就必須禁止。
判斷遊藝機是否涉賭的最主要標準,就是看其能否退幣或退分。根據相關規定,遊藝娛樂場所一律禁止設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幣、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設施、設備等。捕魚機就可以退幣或退分,因其具有涉賭功能,遊藝廳才顧客盈門、財源廣進。一臺價格從1.3萬至2萬不等的捕魚機,每天少則能掙2000元,多則能掙5000元,短短几天就能賺回機器成本。利潤如此畸高,難怪十分火爆。
記者調查發現,各遊藝廳中,捕魚機最多的有10臺,最少的也有6臺,可供數十人同時使用。如此態勢,實在堪憂。更可怕的是,不少未成年人涉獵其中。《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遊藝娛樂場所中設置的電子遊戲機,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面對這一規定,不少遊藝廳顯然不當回事,不怕錢多扎手,大賺黑心錢,不惜坑害未成年人。
涉賭的捕魚機氾濫成災,禍害不淺,執法部門該介入了!面對數量激增的遊藝廳,監管和執法部門如何拿出有效對策應對捕魚機,公衆也在關注。對於違規的遊藝廳,監管部門應擔任馬前卒,少放馬後炮。事實上,捕魚機是否涉賭,有無未成年人蔘與,監管人員只要實地看一看,就能知道個大概。若要執起法來,能逮個正着。怕就怕監管者不作爲,視而不見。
前幾年,涉賭的老虎機臭名昭著,被打壓得近乎絕跡。對於變相賭博的捕魚機,也應該施以重拳,像打“虎”一樣捕“魚”,要提高其違法成本,依法對其該罰款的罰款,該停業整頓的停業,該吊銷營業執照的吊銷。相關報道見昨天A14-A15版
本報特約評論員秦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