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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城市讀本訊(王芳記者何文宗見習記者蒲康林)隨着建設百萬人口大城市的推進,宜賓各種商業住宅小區林立,消防問題成爲重中之重。昨日,記者從宜賓市公安消防支隊瞭解到,《宜賓市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管理維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起草完成,正在向相關部門和民衆徵求意見,預計不久即可實施。該辦法將對宜賓住宅小區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維護,提供製度上的保障。
翻閱該《辦法》草案,記者發現其中最明顯的是,明確了住宅小區全體業主爲本小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根據規定,各小區應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實施消防安全管理,並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小區物管應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定期演練和對小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該《辦法》第四章《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居民住宅區的物管企業或管理單位未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暢通,未保持小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