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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將於明年5月起對外開放的天津文化中心是備受市民關注的民心工程,開放後將以六座場館爲載體給市民帶來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那麼文化場館的開放有什麼要求?市民在文化中心區域內的活動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日前,市政府出臺《天津文化中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禁止八種行爲在文化中心內發生,並明確提出,學校寒暑假期間文化場館應當增設適合學生特點的文化活動。《辦法》將於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 寒暑假期間應增設適合學生的活動
《辦法》以市政府規章的形式,明確了天津文化中心的具體範圍爲東起隆昌路,西至友誼路,南起平江道,北至樂園的區域。天津文化中心內文化場館、商業設施、地上和地下交通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公共場地的運營和相關管理活動都要適用於《天津文化中心管理辦法》。《辦法》明確,文化場館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衆開放,並向公衆公示其服務內容和開放時間。文化場館因維修設施、設備等原因需要暫時停止開放的,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提前5日向公衆公示。文化場館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應適當延長開放時間。而在寒暑假期間,文化場館應當增設適合學生特點的文化活動。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文化場館,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殘疾人、未成年人、學生、老年人、現役軍人等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禁止 倒賣文藝演出票或有價票證
《辦法》也對人們在文化中心內的行爲提出了要求。包括公衆在文化場館參觀、觀看演出,使用文化場館的設施、設備時,應當遵守公共秩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文化場館的設施、設備。
在天津文化中心內禁止下列行爲:倒賣文藝演出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銷售、傳播非法出版物;擅自設置戶外廣告、標語;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出租汽車違反規定停車候客、招攬業務;擅自佔用廣場和道路擺攤、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違反規定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發出其他過大音量的;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爲。
反響 爲打擊黃牛叫好應廣泛聽取意見
採訪中,一家剛剛在靜海承辦演出活動的文化公司負責人表示,天津文化中心內的天津大劇院包括綜藝劇場、小劇場和音樂廳三個主要的藝術場館,能以法令的形式明令禁止倒賣文化演出票可謂大快人心。“黃牛在天津文化演出市場上屢禁不止,使演出環境一直得不到改觀,黃牛在侵蝕演出商將近10%利潤的同時,也經常售賣假票影響到市民正常觀看演出。即便某些活動在較遠的區縣承辦,仍有大批黃牛到現場兜售演出票。真希望在未來的文化中心,這種現象不再存在。”
同時,接受採訪的不少市民表示,《天津文化中心管理辦法》涉及很多市民活動的相關內容,在出臺前有必要廣泛徵求市民的意見,聽取市民對文化中心人性化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總體來講,還是覺得《辦法》太“粗”。沒有根據場館的類型對個體場館進行優化管理,對於違反《辦法》的處理方式也沒有很明確的規定。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