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龍南縣依託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發揮陽關交易功能,在農村公共資源交易中嚴格遵循“二大原則”,在運作工程中嚴把“三道關口”,進一步規範了市場交易,促進了幹部廉潔,強化了增收節支。2011年,該縣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共組織公開招投標活動28次,交易總金額165.04萬元,增收節支22.55萬元。針對鄉鎮公共資源交易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工作面廣,政策性強的特點,在交易站運行過程中,該縣遵循二大原則:一是“統一平臺,集中交易”原則。該縣統一要求,在鄉鎮所有符合規定的政府建設工程、物資採購、產權交易及其他必須公開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都必須強制統一進入交易站進行交易,嚴禁搞場外操作或雙軌運行。二是“管辦分離,五個統一”原則。全縣各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實現“是管的不辦,是辦的不管”。同時,創新運作機制和監管手段,實現“五個統一”,即“統一進場標準、統一信息公開、統一交易規則、統一專家資源、統一監督管理”。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則和程序進行操作,實行“統一進場、管辦分離、規則主導、全程監管”的運作機制,在運作過程中嚴把三道關口:一是嚴把入口關。該縣通過制度文件的形式明確要求,對規定範圍內的各級財政和集體資金、且在鄉鎮、村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承包、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和固定資產添置、辦公用品採購的招投標交易活動;集體資產、公共設施等對外公開出租、出讓的招投標交易活動,等等,都必須進入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進行公開招投標。二是嚴把公告關。在招標人向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提出招標要求後,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通過宣傳欄公告、發函邀請、電話通知、縣有線電視臺播放等形式發佈招標信息,確保招標信息廣泛傳播,確保相關單位積極投標。三是嚴把審覈關。成立了由鄉鎮紀委書記、黨風廉政監督員、部分人大代表和羣衆代表組成的評標委員會,對競標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從源頭上杜絕侵害羣衆集體財產、豆腐渣工程等情況出現。同時,對參與投標單位進行嚴格的資格後審,對於一些有意圍標、串標的單位或個人,記入檔案,堅決驅出施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