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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民警對犯罪嫌疑人劉某進行審訊。 (圖片由警方提供。)
本報記者劉騰騰本報通訊員李翠香
首次婚姻詐騙獲利60萬
今年剛剛33歲的劉某有過6段婚姻經歷,第一次結婚是在2004年。當年26歲的劉某在青島打工,由於沒有一技之長又怕苦怕累,他頻繁換工作,賺的錢剛夠維持日常生活開銷,生活的窘迫讓劉某一門心思尋找發財的捷徑。
劉某能說會道,常常有未婚女子對他產生好感,於是劉某心生婚姻詐騙的歪念。這時,劉某遇見了外地來青打工的女子王某,離婚的王某帶著兒子在青島以賣布為生,在青島有一處房產,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劉某逐漸掌握了王某的經濟狀況和家庭情況,發現她正符合自己的『擇偶』條件。
此後的一段時間裡,劉某對王某噓寒問暖,細心照顧,漸漸騙取了王某的信任。等到兩人談婚論嫁時,劉某提出農村老家要開發,想回膠州老家結婚置業,王某對此深信不疑,毅然以80萬元的價格賣掉青島的房產,帶著孩子跟隨劉某回到膠州老家結婚。結婚後,劉某用賣房的錢在老家買了一塊空地和兩輛汽車,等到揮霍完王某的錢後,便經常對王某拳打腳踢,想以此迫使王某與其離婚。最終,王某因忍受不了家庭暴力,提出跟劉某離婚,劉某由此獲得了60萬元的資產。
初次嘗到甜頭讓劉某欣喜若狂。此後的七年時間裡,劉某開著從王某處騙來的汽車,一次次挑符合條件的女子下手。
劉某專門物色感情受挫或者離婚並且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女子,鎖定目標後通過花言巧語哄騙、主動洗衣做飯等方式博取受害人的好感。等受害人對自己深信不疑後,劉某便以結婚或准備結婚為由將受害人騙至老家,再以投資辦廠或出資購房等手段騙取受害人的財物。等到受害人財物被騙光後,劉某便想方設法找茬,對受害人拳打腳踢,實施家庭暴力,逼迫受害人提出離婚或斷絕關系。受害人一般無法忍受劉某的施暴,最終同意離婚或斷絕關系,使劉某屢屢得逞。與前一位受害人斷絕關系後,劉某便馬上來到青島重新物色下一目標。
2004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劉某共以婚戀手段詐騙錢財作案12起,騙取12名受害人財物100餘萬元。
一男子專挑感情受挫並且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女子下手,以甜言蜜語布下溫柔陷阱……膠州男子劉某通過騙婚致富,從2004年以來,結婚6次,戀愛6次,共詐騙12名女子100餘萬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劉某被膠州警方抓獲,結束了長達七年的婚姻詐騙之路,5日,劉某被依法逮捕。
騙婚騙財難逃法律制裁
2009年12月,劉某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李女士,故伎重演的他得到李女士信任後,於2010年1月以償還工程款為由『借』走45000元,隨後與李女士斷絕關系,並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劉某的所作所為引起了李女士的警覺,今年10月8日她向警方報了案。接到報案後,刑警大隊立即抽調專人展開調查工作。辦案民警通過婚介所登記信息找到劉某核實情況,但劉某對詐騙行為矢口否認,始終辯解自己只是借錢,且有借條為證,只因無力償還,纔拖欠至今。
辦案民警偵查後發現,劉某名下有地產、機動車及現金等財產,有還款的能力,而劉某自2004年以來,先後有過6次結婚、離婚登記,幾任妻子都是有青島戶口或者在青島暫住的、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女子。辦案民警分析認為劉某以婚戀為由詐騙錢財的嫌疑極大,於是將他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此時,知道行為暴露的劉某藏匿起來,躲避警方的調查。警方由此認定劉某具有重大詐騙嫌疑,並將其列為上網逃犯進行追逃。
經過縝密偵查,辦案民警分析劉某藏匿在膠州城區的可能性較大,於是一邊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一邊對劉某的活動軌跡進行研判,開展抓捕工作。由於案件涉及個人隱私,絕大多數受害人不願出面指證劉某的犯罪行為,辦案民警多次登門勸說幾位受害人,逐步掌握了劉某實施詐騙的手段和證據。10月26日,膠州警方成功將藏匿在膠州市郭家莊小區的劉某抓獲。11月5日,劉某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