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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聯合國12月16日電(記者危瑋顧震球)應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的要求,聯合國安理會利比亞制裁委員會16日解除了對利比亞中央銀行和一家外國投資銀行的制裁。
據新華社記者瞭解,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主席賈利勒上週致信安理會要求將利比亞中央銀行和利比亞外國銀行從制裁名單上除名。他在信中說,“解除制裁對新利比亞恢復社會和宏觀經濟穩定、恢復銀行業信心、保證國內國際銀行交易順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由安理會15個理事國組成的利比亞制裁委員會當天一致通過了解除制裁的決定。
利比亞過渡政府在過去幾周內一直向安理會呼籲解凍大約1500億美元的資金,以用來支付工資和繼續提供服務。
安理會於今年2月和3月分別通過針對利比亞的第1970號和第1973號決議,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並實施資產凍結、武器禁運、旅行禁令等制裁措施。3月19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利比亞發動軍事打擊。
隨着利比亞戰事的結束以及爲幫助利比亞進行戰後重建,安理會9月通過第2009號決議,減輕了對利比亞資產凍結制裁,但沒有全面解除制裁。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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