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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盛哲
齊禮閻村委會所在地
今年57歲的閻海明曾任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齊禮閻村支書。2000年左右,鄭州市政府爲了安置嵩山南路拓寬改造涉及的齊禮閻村拆遷村民,按照優惠政策,給了齊禮閻村近240畝土地。2000年9月份,該村根據政府的要求,註冊成立了鄭州市金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匯公司),以開發建設小區來安置嵩山路打通工程中拆遷的村民。該公司註冊資金800萬元,地址就在齊禮閻村委辦公樓內,閻海明兼任董事長。
後金匯公司利用原齊禮閻村的40餘畝綠地,變更土地性質後開發建設了金匯小區用來安置村民,那近240畝土地準備隨後繼續開發。
2001年前後,近240畝土地性質從集體土地變更爲國有土地。
2002年前後,鄭州一建築安裝公司董事長李麗(化名)得知齊禮閻村有項目,於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閻海明,並對閻海明說想要承接工程。閻海明說村裏剛好有工程,金匯公司正準備開發政府調撥的近240畝國有土地。隨後,李麗安排其公司相關人員參加了齊禮閻村的工程招標。不久,就確定了由她的公司來承接近240畝土地的部分建築工程,工程造價大概3000多萬元。隨後,該公司就開始組織施工人員進場平整土地。
2003年2月,閻海明的朋友張程鵬找到閻海明,說一家地產公司有意與金匯公司合作,共同開發金匯公司那近240畝土地,閻海明表示同意,並安排張程鵬與該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商談。
後來由於種種原因,無法進行合作開發,趙某又提出採取股權轉讓的方式,讓閻海明將金匯公司賣給他們。閻海明覺得以金匯公司的實力無法獨立開發如此大的工程,就同意了趙的提議。金匯公司近240畝土地原先的規劃是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參照當時商品房市場價格,25萬平方米價值1.5億元人民幣。
趙某和閻海明商量好轉讓條件後,張程鵬說,公司轉讓的事辦完了,那我們二人辛辛苦苦幹了這麼多年,我們怎麼辦?趙某說:“你們個人的事好辦,我請示公司領導給你們兩個人弄800萬元行不行?”閻海明和張程鵬一聽,都同意了。但半個月後,趙某因其他原因被調往外地工作,該地產公司準備另派他人接手,閻海明不同意,於是這件事就暫停了。
1
開發地產導火線
河南某置業公司(以下簡稱置業公司)的郭江(化名)聽說了金匯公司股權轉讓暫停這件事後,就主動找到閻海明,提出有意接手金匯公司,表示可以在與之前談判所提條件基礎上,給予齊禮閻村更優惠的條件。
在與郭江談判中,閻海明提出除了1.5億元股權轉讓費之外,該置業公司需要再額外給齊禮閻村5500平方米的門面房,兩個條件缺一不可。郭江經測算後表示同意。隨後經過齊禮閻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與郭江的置業公司合作,以股權轉讓形式將金匯公司賣給該置業公司。
2003年8月底,閻海明代表齊禮閻村委會與該置業公司簽訂了金匯公司股權轉讓合同。該置業公司的1億多元費用先後支付,被用於償還銀行貸款等費用。
在閻海明和張程鵬與郭江談轉讓的過程中,閻海明和張程鵬提出,他們與之前的地產公司談判時,同意私下裏給他們兩人800萬元好處費,你們公司怎麼說。郭江表示:他們同意給800萬元好處費,我們公司也給你們800萬元好處費。
郭江同意給閻海明等人800萬元好處費後,閻海明就與張程鵬在2003年9月份通過中介公司成立了河南銀泉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泉置業)。股東有閻海明、張程鵬以及程紅(化名)3人。公司是張程鵬去設立的,閻海明和程紅只是提供了身份證,之後閻海明聽張程鵬說銀泉置業註冊資金1500萬元,閻海明是大股東,佔60%的股份,張程鵬與程紅每人佔20%的股份。由於閻海明不方便出面,就讓張程鵬擔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之後,張程鵬找到一個諮詢公司,讓置業公司把800萬元轉到該諮詢公司,後陸續將800萬元取出。
2
撈
有了“好處”就合作
4
貪污鉅款購股權
金匯公司成功轉讓後,在清理金匯公司賬目的時候,公司法律顧問發現公司賬上還有800萬元的贏利款,於是就與張程鵬一起來到辦公室找閻海明。
法律顧問對閻海明說:“金匯公司雖然賣了,公司還完貸款及其他款項,賬上還剩下800萬元。這些錢全都是金匯公司開發金匯小區的收入,和齊禮閻村無關。我們爲金匯公司辛苦了這麼多年,也沒有得到什麼實惠,這800萬元我們可以取出來自己花。”
閻海明說:“這800萬元是金匯公司的錢,我們怎麼取出來自己花?我還是齊禮閻村的書記,我不方便出面。”
張程鵬說:“我們可以以退還集資款的名義把錢取出來,你不方便出面,我們兩個可以出面,以公司退還我們集資款的名義把800萬元取出來,我們3個分了。”
由於閻海明是金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沒有他的印鑑無法取出這些錢,於是他又叫來財務會計對其說:“把公司剩餘的800萬元取出來,交給張程鵬和法律顧問讓他們去把公司的賬還了。”之後,公司財務會計便與張程鵬和法律顧問陸續將800萬元取了出來。
事後,3人將此800萬元私分,其中法律顧問分了100萬元。
之後,張程鵬告訴閻海明,鄭州市某單位有1000萬股交通銀行的股票已經多次流拍,可以買下來,但這1000萬股交通銀行的股權需要最少1600萬元的註冊資金。於是,閻海明和張程鵬等人就拿出郭江給他們的800萬元和貪污金匯公司的幾百萬元買了這1000萬股交通銀行的股權。
當時,閻海明以金匯公司的名義參與競拍,最後張程鵬代表銀泉置業競拍成功。
5
買房買車爲“紅顏”
2003年年底,隨着金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正在施工的李麗的建築公司被告知停工。李麗經過了解,才知道金匯公司整體打包連地帶資質已經賣給了郭江的置業公司。但該公司以調整規劃爲由,拒絕了李麗的公司繼續施工。
李麗隨後找到閻海明提出賠償前期投資的要求,閻海明答應從中協調,經過協商,由金匯公司賠償李麗的公司240萬元。2004年年底,金匯公司將240萬元賠償款打到了李麗的公司賬戶上。
2004年3月底,李麗約閻海明見面,並將事先準備好的50萬元贈予閻海明對賠償的事表示感謝。
2006年下半年,李麗得知齊禮閻村一處辦公樓正在對外招標,李麗的公司報了名,當時參加該樓競標的除了她的公司外,還有幾家施工單位。李麗當時心裏沒底,便向閻海明詢問標底情況,閻海明告知李麗標底大概在1700萬元左右。一段時間後,該樓開標評標,李麗的公司果然以1700多萬元中標。
2007年2月至5月,李麗先後贈予閻海明現金30萬元和20萬元對其表示感謝。閻海明在拿到30萬元的時候將其中的15萬元送給該辦公樓的負責人。
3
“助人爲樂”得百萬
據閻海明交代,他於2001年底參加一個親戚在酒店舉行的婚禮,在婚宴中認識了在該酒店上班的程紅,當時程紅是負責大廳接待的領班。此後,閻海明又去過這個酒店幾次,與程紅見過幾次面,並互留了聯繫方式。後來,程紅主動給閻海明打電話,並一起出去吃飯,就這樣他們開始慢慢地接觸。
2002年“五一”前後,程紅主動打電話約閻海明見面,閻海明讓程紅到中原路上的裕達酒店見面,吃飯過程中,程紅提出晚上不想回家了,閻海明便在該酒店開了間房。飯後,程紅便與閻海明來到房間,發生了第一次性關係。程紅通過前期和閻海明的接觸,知道他是齊禮閻村的支部書記,經濟條件不錯。於是,她就更加頻繁地主動聯繫閻海明,併發生性關係。
2002年8月,程紅髮現自己懷上了閻海明的孩子。起初她並不打算生下這個孩子,但是考慮到自己的現實情況,很想找個跳板,就堅定了要生下這個孩子的想法。她將懷孕的消息告訴了閻海明,閻海明不讓程紅要這個孩子,但程紅堅持要生下孩子。當程紅懷孕五六個月的時候,到醫院做了B超,檢查出是男孩。閻海明得知這是個男孩,就不再阻止程紅留下孩子。
程紅懷孕後,擔心孩子生下來沒地方住,就多次向閻海明提出讓他買套房子,閻海明經不住程紅的堅持,就同意了。隨後,程紅以她本人名義分期付款購買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複式房。40餘萬元的房款及30萬元左右的裝修費用都是閻海明出的,其中30萬元左右的裝修費用是從李麗給閻海明的感謝費中拿出來的。程紅沒有出過錢,每次付款都是程紅事前找閻海明要,閻海明每次給過她錢後,直接交到售房處。
程紅和閻海明有了孩子後,經常給閻海明灌輸思想,爲了孩子的將來考慮,多爲孩子提供些資產保證。隨着孩子逐漸長大,程紅帶他出門不方便,於是就向閻海明提出要買輛車。2008年1月,閻海明將從郭江那裏借來的20萬元現金交給程紅,讓他購置了一輛豐田卡羅拉轎車。
2007年四五月份,閻海明找郭江閒聊時,告訴郭江說他在外面有個小老婆(程紅),一直沒有工作,並且還給他生了一個兒子,爲了養活這娘倆,想讓郭江在其開發的項目中給他300平方米門面房用來出租,也好有個收入養活他們。郭江在此前曾經見過程紅,知道他說的是真的,就同意了。
2008年年底,郭江的置業公司爲這6間門面房辦好了房產證,並將房產證交給了程紅。
辦理該案的過程中,反貪幹警發現,張程鵬早就逃亡到了海外,其鼓動閻海明購買的銀行股票上市後已經翻了數番被他賣出。
主辦該案的反貪幹警說,從辦案中他們發現,閻海明的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十分缺乏,張程鵬正是利用了他的這一點成功騙錢獲利。而對於貪污、受賄的行爲,閻海明則稱自己爲村裏作出了貢獻,應該有點回報。
經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偵查終結,閻海明被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檢察日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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