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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琿春發放補償款206餘萬元
本報記者於寶庫
野生動物傷人、傷畜、禍害莊稼,政府“買單”。
9日,記者從琿春市林業局瞭解到,近幾年,琿春市被野生動物禍害的農作物比較嚴重,經過清查,琿春市爲受災的農民賠償了補償款。
據瞭解,2010年,琿春市哈達門塔子溝三組村民孟憲文家的玉米地被野豬破壞,損失慘重,當她自認倒黴的時候,卻在一年後拿到了國家補償的6000多元錢。
據琿春市林業局相關人士介紹,他們對近幾年野生動物傷人、傷畜、破壞莊稼的事件及時勘察等級,實現了有報必到,有損失就補償。
同時,林業部門加大了宣傳力度,使住在保護區附近的農戶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不斷增強。
據統計,2009年以來,琿春市林業局共受理補償案件1123起,共發放補償金525萬7341元。其中,2011年共受理補償案件570起,分三次發放補償款206萬1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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