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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麗娜)鄭先生的檔案19年前不翼而飛,社會保險一直無法辦理,鄭先生將自己的單位起訴。昨天記者從西城法院獲悉,經過法院調解,鄭先生獲賠15萬元。
鄭先生稱,1992年他曾向單位詢問人事檔案事宜,發現其個人檔案已經丟失,單位同意爲其補辦。2010年5月,鄭先生與單位簽訂協議書,約定由單位從1993年1月開始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政策爲鄭先生辦理保險手續,並支付相應的費用,但至今都未履行。鄭先生因此訴至法院,要求單位賠償其損失約23萬元。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協調,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該公司支付鄭先生檔案賠償金及社會保險賠償金1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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