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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山東商報》報道在9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濟南交警支隊實名曝光了今年1月1日至1月31日查處的260名酒駕違法犯罪嫌疑人。濟南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曹鳳陽透露,除了實名曝光,還將建酒駕黑名單,並提供給保監會。
對酒駕違法犯罪嫌疑人實行實名曝光,是否存在侵權?濟南交警支隊相關人士說,進行實名曝光是有法律依據的,比如醉酒駕駛由法院判決,都是公開的,而酒後駕駛屬於交通違法行爲,這些交通違法行爲本身也是可以向社會公開的。
據介紹,濟南還將建立黑名單,把酒駕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保監會。曹鳳陽說:“我們把在濟南查處的飲酒醉酒駕駛的人員和飲酒醉酒發生事故的人員建立黑名單庫,將他們的信息提供給保監會,慢慢引入社會的誠信機制。對這些人持有的車輛,保險公司根據這些信息可以不給投保或者增加投保額度等。”
此外,濟南查處酒駕將實行“連帶責任”制度,與酒駕司機一同飲酒者將被追“責”。
爲什麼要追責?濟南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曹鳳陽在發佈會上說,是因爲與被查處的機動車駕駛人一起飲酒的,沒有履行勸阻義務,公安機關將一律依法進行詢問,並通過技術手段甄別其是否也存在酒駕行爲,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責任;如果沒有酒駕行爲,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應盡到勸阻酒駕責任而沒有勸阻的,將當事人通報其所在單位,由單位加強教育。
濟南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盧建昌解釋說,這裏所說的同飲追責,並不是追究法律責任,而是一種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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