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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還贓遭圍困舞刀“嚇出”逃跑路
法官認定是盜竊轉搶劫判處他4年徒刑
本報訊(記者萬勤通訊員洪法)一小偷偷手機後遭市民圍困,爲了逃跑,他舞動手中刀子,逼出一條路逃跑。昨悉,洪山區法院審理後認定,他威脅恐嚇行爲是暴力拒捕,因此以搶劫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
胡某是武漢人,今年37歲。去年8月15日上午11時許,他竄至洪山區廣埠屯資訊廣場4樓,偷走了一部價值1360餘元的手機。市民發現後提醒失主龍某,胡某把手機還給了龍某。龍某報警後,與市民一起將胡某攔住,等待民警。胡某狗急跳牆,掏出摺疊刀揮舞,威脅恐嚇圍困市民,逼出一條路後逃走。他沒有跑多遠便以爲沒事了,又返回資訊廣場。結果被保安認出逮個正着,刀子也被沒收。
洪山區法院審理後認爲,胡某本來犯了盜竊罪,偷了價值1000多元的財物,他又沒有前科,盜竊罪判不了幾個月;但被發現後,爲拒捕而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行爲已經由盜竊轉爲搶劫。因此,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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