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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沒有想到,一條短短的關於海南三亞旅遊被宰的微博竟然引起了如此大的反響,被數萬人轉發,“三亞宰客”一時間成爲網絡上出現頻度最高的熱詞之一,同時也將三亞這座旅遊城市推上了風口浪尖。
事實上,旅遊景點宰客現象由來已久,以往遊客們只能自認倒黴忍氣吞聲,但是現在藉助微博和網絡的力量,衆多網友不斷將自己的憤怒和不滿噴發出來,不願意對無處不在的宰客現象妥協。時至今日,三亞宰客事件還在發酵,甚至有很多網友自發成立了“遊客反殺豬聯盟”,拒絕被“殺豬”,以此來推動政府以及社會力量遏制宰客現象。對此,《法制日報》視點新聞部與搜狐網聯合進行了在線調查。
9成人在旅遊中捱過宰
不久前,微博實名認證用戶羅迪發佈微博稱:“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亞吃海鮮,3個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說是被出租車推薦的。鄰座一哥們指着池裏一條大魚剛問價,店家手腳麻利將魚撈出摔暈,一稱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們剛想說理,出來幾個大漢,只好收聲認栽。”
正是這條微博不經意間引發了對宰客現象的熱議,一時間引來了全國各地網友的口誅筆伐,著名的旅遊城市三亞一時間大有聲名狼藉之勢。
就在三亞宰客事件在網絡上被熱炒之後,全國各地又陸續有一些宰客事件被曝光。例如,知名旅遊城市廈門也爆出“天價菜單”事件:春節期間,蘇州遊客丁先生等7人,在環島南路一家海鮮排檔一頓飯吃掉9560元。
在此次調查中,對於問題“你在旅遊過程中被‘宰’過嗎”,有48.5%的人回答“有過數次被‘宰’的經歷”,有44.16%的人回答“偶爾被‘宰’過”,還有7.35%的人回答“基本沒被‘宰’過”。
一位被調查者認爲,海南宰客現象由來已久。“大約一年前,我和家人一起去海南三亞旅遊,第一天晚上說想去吃海鮮,結果問出租車司機,司機就把我們拉到一家餐廳,那裏的海鮮稱出來的重量嚴重不足,和樂蟹只有大約六兩稱了個三斤八兩,一斤的魚稱出了兩斤。我們最後得知有些出租車司機和那種‘黑海鮮排檔’是一條線上的,司機拉人,排檔宰人,合夥欺騙消費者。而且海南一般稱水果都是一斤弄成八兩,連賣水果的人都老實跟我們這樣說的。海南作爲一個國際旅遊島,難道就要代表中國給世界留下一個這樣的印象?”
還有一位被調查者由於經常出差,對宰客現象“見怪不怪”,他向記者講述了在浙江杭州西湖“泡吧”的經歷。“去杭州是因爲出差,那天晚上閒來無事,就和幾個同事來到西湖邊上閒逛,後來看見西湖邊上有些小酒吧感覺不錯,就和同事進去坐了坐。結果進去之後,服務員就一個勁兒的勸我們喝這喝那,還要我們點吃的東西。我當時想,這種小酒吧喝點酒吃點小零食能花得了多少錢,也就隨服務員了,對方說什麼我們基本上就點上什麼,最後一結賬,花了四千多。”
7成人稱宰客現象源於執法不力
此次天價宰客事件所引起的聲討大潮,絕非偶然。
在回答問題“對於天價宰客事件你怎麼看”時,有44.33%的人認爲是“一些旅遊景點普遍存在的頑疾”,有13.24%的人認爲“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了嚴重侵害”,還有42.44%的人認爲“性質非常惡劣構成違法”。
“如果說頻頻發生的宰客事件涉嫌違法,這並不爲過。無論根據價格法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類似的事件確有違法之嫌。”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向記者分析。
記者查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現,其中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其中第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真實、明確地答覆。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儘管有着明確的規定,但有關人員對於相關法律的解釋卻令許多消費者不太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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