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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鄭旭森、通訊員海法宣報道:編造虛假信息報警?小心觸犯法律獲刑!近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對犯罪嫌疑人高某勝進行宣判。
被告人高某勝,男,1983年1月7日出生,漢族,雲南省昭通市人,小學文化程度。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高某勝於2011年7月30日凌晨零時27分許,使用號碼爲134241××400的手機撥打“020110”報警電話,編造在廣州市海珠區藝苑路廣州塔放置了炸藥並要炸廣州塔的恐怖信息,致使公安機關出動大量警力對廣州塔進行搜查排查。
次日17時許,被告人高某勝被公安人員抓獲。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高某勝編造爆炸威脅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爲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依法應予懲處。
因此,法院認定被告人高某勝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鄭旭森、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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