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自稱在乘地鐵上班過程中,踩到灑落在地鐵站臺上的豆漿摔傷,經傷殘鑑定,崔女士構成十級傷殘。而這場意外受傷又耽誤了她的職業前景。崔女士將這筆賬算在了地鐵公司頭上,索賠20餘萬元。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崔女士認爲,地鐵公司作爲運營管理單位,沒有及時清理灑落的豆漿,也沒有警告牌提示危險,應對此次事故負全責。而且,她是名校的管理學博士,此次事件不僅讓她身體受傷,連職業前景也受到很大的影響。崔女士要求地鐵公司賠償其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計20餘萬元。(通訊員寧澤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