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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財政公開,能夠讓百姓知道納稅人的錢花往何處;績效評價,則能讓市民從理性層面瞭解到政府花錢的效果。日前,本市《天津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開始施行,2007年出臺的《天津市市級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記者瞭解到新《辦法》較試行辦法有多處補充完善的地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績效評價管理職責”章節,提出委託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實施績效評價的規定。
新《辦法》明確了評價對象內容,細化了指標、評價結果在一定範圍公開等新條款。變化主要體現在四處:一是評價對象上強調重點評價“與本部門職能密切相關、具有明顯社會影響和經濟影響的項目”。二是可以“根據需要委託專家、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實施績效評價”。三是評價指標上,注重服務對象滿意程度。四是強調績效評價公正公開原則,提出“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財政部門:讓公衆感受到政府花錢的效益效果
記者看到新《辦法》多次提到“服務對象滿意程度”。比如,評價指標中要包含“服務對象滿意程度指標”;在評價方法中涉及“公衆評判法”,即通過專家評估、公衆問卷及抽樣調查等對財政支出效果進行評判,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辦法》注重讓服務對象滿意,就是要讓羣衆滿意,讓公衆感受到政府花錢的效益和效果,達到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目的。近年來,本市探索“借智借力”開展績效評價的途徑,藉助行業專家力量提高績效評價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目前已構建專家信息平臺,對專業性較強或複雜程度高的基建項目,聘請專家或中介機構介入評價過程。
專家觀點:政府誠心讓公衆知情就沒有打不開的“賬本”
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叢屹教授表示,財政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增加“服務對象滿意”內容,利於進一步完善公衆監督機制,優化績效評價手段,保障財政支出績效的良性運行。
叢屹認爲,目前我國績效評價還是採取財政部門評價和預算單位自評相結合的手段,易出現“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問題。本市把中介機構第三方介入績效評價寫進新《辦法》,可以克服內部評價雙重角色的矛盾,確保評價結構獨立和客觀,同時較全面地反映民意,客觀上對預算部門和預算單位形成壓力,使其更加註重預算過程的民主參與,更加註重資金使用績效。而在績效評價公開方面,新《辦法》提出“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比試行辦法不提“公開”是明顯的進步。只要政府部門真心誠意讓公衆充分知情,就沒有打不開的“賬本”。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