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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在全市開展“調結構、惠民生、上水平”活動的重大部署,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能動作用,依法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爲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特別是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經院黨組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1、統一思想認識,把握服務大局的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自覺把審判工作置於全市發展大局中去謀劃,緊緊抓住主題主線主攻方向,更加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動態,更加註重把握我市穩中求進、求好、求快的工作總基調,更加關注“調結構、惠民生、上水平”活動的司法需求,更加註重用調解手段解決經濟運行中的各類糾紛,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2、建立溝通聯絡平臺,及時把握形勢發展對法院工作的新需求。進一步完善與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濱海新區黨委、政府的溝通聯絡機制,對實體經濟發展、擴大內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開放等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專題調研,找準司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加強與“調惠上”活動小組直通車式的溝通聯絡,及時瞭解和把握“調惠上”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認真研究制定服務保障措施,加大幫扶力度。
3、積極慎重審理好涉及重大建設項目案件。對涉及我市重點建設項目的案件,建立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快結,把因訴訟程序對建設項目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特別是對涉及濱海新區“十大戰役”的案件,由庭長或副庭長擔任審判長,並全部列入督辦範圍,確保案件公正高效審理。
4、依法支持和保護金融改革。充分發揮金融合議庭的專業職能作用,妥善審理各類金融案件,特別是針對濱海新區金融領域出現的私募基金、金融租賃等新類型案件,探索規制引導對策,助推金融改革創新。
5、依法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依法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進一步淘汰落後產能,妥善審理因兼併重組、推動產業佈局合理化引起的企業破產改制、勞動合同糾紛等案件,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發展壯大。
6、依法促進實體經濟發展。依法妥善處理好企業資金鍊斷裂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妥善運用調解等手段,支持企業發展生產,渡過難關。
7、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合議庭的作用,依法審理好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案件,加大對我市知名品牌、馳名商標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的保護力度,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爲的懲罰力度,切實保護知識產權人的正當權益,爲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8、積極服務和保障生態宜居城市建設。依法處理好有關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審理各類污染賠償案件,依法打擊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推動節能減排工作,促進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發展,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9、着力做好涉及民生的審判執行工作。要依法處理好徵地拆遷、勞動爭議、社會保障等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方面的案件,特別是對於文化水平較低、訴訟能力較差的當事人,注重平衡訴訟能力,合理分配舉證責任,依法保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
10、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嘗試刑事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刑事案件調解解決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推進行政訴訟協調製度,推動執行中的和解,最大限度地發揮調解對於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
11、不斷完善速裁機制。充分發揮速裁機制優勢,高效解決企業的涉訴糾紛,減少企業訴訟負擔。同時,通過公正、快捷的審理,確保羣衆的合理訴求及時得到法律保護,積極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12、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積極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最大限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儘快實現。涉及異地財產的執行案件,積極查找財產線索,加大同被執行人當地法院的協作。對於涉及重大項目或是發展狀況好只是面臨一時困難的被執行企業,採取審慎靈活的執行方式,多做執行和解工作,力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13、發揮好上下兩級法院的合力作用。落實好“兩審一評一溝通”、二審發改案件研討會等制度,發揮中級法院對基層法院審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作用,統一裁判尺度,推動上下兩級法院共同爲“調結構、惠民生、上水平”活動搞好司法服務。
14、不斷延伸司法服務。健全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分析研判機制,通過從審判視角發現經濟社會運行過程中帶有普遍性、苗頭性的矛盾和問題,深入分析社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司法建議,爲政府、企業和社會組織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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