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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原中國足協高官楊一民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判決。圖爲楊一民在法警的押送下進入法庭。中新社發 于海洋 攝。 |
據央視報道,在今日的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宣判中,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犯受賄罪,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楊一民是反賭案首批審判人員中職位最高的官員,曾和原足協主席謝亞龍、南勇並稱“足協三巨頭”。其所在的部門職能涉及到聯賽、技術等各個領域。
2011年12月21日晨8時許,身着囚服的楊一民出現在鏡頭前,頭髮花白、神情憔悴。據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間,楊一民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爲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足球裁判員任職等方面的利益,先後40餘次收受20餘個單位或個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25.4萬元。
楊一民供稱,他曾接受原江蘇舜天總經理潘強1萬美金的賄賂,在體能測試中徇私舞弊。此外還有媒體曝出,某位前國字號主帥曾在赴廈門俱樂部執教的過程中請楊一民“打招呼”,事後送給他兩萬元作爲謝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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