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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李慧涵 |
天津北方網訊:一對青年男女談戀愛,女子以男子“不踏實”爲由提出分手,男子竟惱羞成怒,恐嚇威脅將其拘禁兩天。後警方趕來,該男子又持刀挾持女子與警方對峙。近日,法院經審理認定該男子犯有非法拘禁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
被告人樑軍(化名)剛滿20歲,初中畢業後就從山西老家出來打工。2011年春天,樑軍來到本市西青區投靠舅舅。樑軍的舅舅開了一家小飯館,他就在裏面幫忙,飯館裏還有一名女服務員叫小娟(化名),來自河北省,相貌俊俏,且與樑軍年齡相當,一來二去兩人談起了戀愛。然而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小娟發現樑軍不但思想上極不成熟,做事易衝動,生活上也很不節儉,花起錢來經常大手大腳。兩人爲此經常吵架,小娟提出了分手。
8月中旬一晚,小娟給樑軍下了“最後通牒”,告訴他自己將辭職回老家,讓樑軍別再糾纏她。樑軍聽後氣急敗壞地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連威脅帶恐嚇將小娟強行帶至自己租的平房內,任小娟怎樣哀求,就是不讓她走,強迫其答應繼續做他的女朋友。到了次日上午,樑軍帶着小娟外出吃了點東西后,再度強行將她帶回出租屋繼續控制起來。到了第三天,樑軍的舅舅和小娟的同鄉都知道了這件事,在勸阻無效後打電話報警。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樑軍仍激烈反抗,甚至拿出菜刀挾持小娟與民警對峙,經衆人勸說後,釋放了小娟。
樑軍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後,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日前,法院經審理認爲,樑軍採用暴力、脅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人身自由,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記者解金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