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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星
1905年12月8日,一艘從四川到滬的輪船在上海十六鋪碼頭泊岸,一羣巡警對下船的旅客進行審視、盤問。正下來的一個女人叫黎王氏,帶着幾十個人,立即被巡警截着。不由分說,帶她們回“公廨(讀“蟹”,舊稱官府)”會審。原來巡警昨天接到鎮江的電報,說有女子帶數十人,有拐賣孩童之嫌。所以,工部局安排了巡警在碼頭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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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扶棺歸故里,隨行有十幾名婢女
黎王氏是廣東人,是廣東官員黎廷鈺的太太。她的公公黎植生在重慶經商,成爲廣東同鄉團體的董事。這次黎王氏丈夫不久前去世,爲扶棺歸廣東故里,隨身帶十幾名丫鬟婢女,還有一些侍從,拿了四川官府的沿途通行證回來,這合法的行動,未想到在上海被截住。
清朝有個規定,外國人犯法,由外國領事主持審判;華人犯法,由中國官員主持審判;若涉及中外雙方的案件,才由中外官員合審。成立“會審公廨”,其實是殖民主義的產物。
這回,英國副領事不知出於什麼原因,自己決定審判黎王氏,卻被中國讞員(讀“厭”,審判定罪)關炯之拒絕。雙方爭執起來,越吵越僵,英國副領事見無法收拾,命令將黎王氏先押回捕房。捕房就是牢獄,一樁未審理的案件,怎麼能把人押入牢獄?黎王氏作爲中國官員的家屬,也提出反對意見,認爲這樣是對中國官員的奇恥大辱。關炯之也極力主張,頂多先關在公廨的押房,而不是捕房,以保存顏面。看來爭執不可避免,英方令皁隸強拉黎王氏,而中國官員令差衙奮力阻止,雙方終於打鬥起來,乒乒乓乓亂成一團。
2
要求懲罰英國捕房中毆打中國官員的捕頭
這件事傳到社會,立即引起廣肇公所的關注。在上海小刀會之前,廣州府和肇慶府的旅滬同胞已經在上海建立起這個組織,以後逐步擴大,辦義學,做慈善,爲同鄉平民服務,民國第一任內閣總理唐紹儀,從日本留學歸來也曾兼任該所董事。這時,國人感到英國人欺人太甚,紛紛發表輿論,要求政府撤換英國副領事,懲罰英國捕房中毆打中國官員的捕頭———木突生。
廣肇公所認爲,黎王氏是廣東官員家屬,應當發動所有廣東鄉親出來鬥爭。英商造船廠以及浦東工廠的粵籍工人,都紛紛罷工表示抗議。同時,廣肇公所寫信給清朝政府的外務部和商部,信中說———
英捕誣指李王氏誘拐,搶押西牢,毆役辱官一案,查李王氏實系黎王氏,四川府經歷(職掌文書的官員)黎廷鈺之妻,廷鈺病故。其父黎植生久在重慶經商,爲廣東本幫董事,特託同事及同鄉親眷偕同寡媳幼子扶柩回粵,攜帶使婢數口,均有實據。經巡捕驗明行李百餘件,並請有川東道護照。英捕無端製爲誘拐,復經廨訊明,乃競違章搶押西牢,並敢毆役辱官,實屬無法。今眷及親友等現尚押未押,經合省紳商會議,查確實情,衆情激奮,後患堪虞,乞達部鼎力維持,據理詰責,以安人心,而重主權。
這個文件以事實爲依據,揭露英國人的蠻橫無理,最重要的是提出要“安人心,重主權”,把一個普通的事件提升到國家尊嚴的高度。而且,發文的第二天,再發信要求立即釋放黎王氏。
這個黎王氏,其實是廣東潮州人氏。廣肇公所一帶開了頭,潮州會館當然也不能落後,他們召集同鄉,都是上海各工廠、公司以及零散人員4000人開了一個大會,大會認爲,黎王氏爲粵東官婦,無端遭此不白,實關我粵全部。租界中華人產業甚多,以後工部會議事,須由華人公舉二三人蔘議地方治安事宜。須將英副領事撤任,另調熟諳條約之人接辦,並將西捕革退,治以應得之罪。租界體面華人,遇有細故不得拉辮,且西捕不得用木棍打人。中西包探如無確實案據不得任意拘人,以杜誣指要索,且嗣後會審事宜,須照向案,華人歸華官訊理,並將男女西牢撤去。(《申報》1905年12月16日)
3
清政府的文件體現維護國家司法主權的意志
潮州會館的這個聲明更加具體,特別對今後的行政措施,規定得相當細緻。果然,這件事情引起上海有關當局的注意。上海地方道臺袁樹勳也是個正派人,他以中外簽定的條約爲依據,給各國領事發出照會,說,輪值英員員會審之期,捕房人員往往遇事恃蠻,深爲悵悵。即如此次陳劉氏一案,捕頭木突生竟令探捕激將將該女犯強拉下堂,已屬擅專。迨委員喝阻,仍被奪回,尤爲藐抗。
他特別指出,“不圖文明之國而有此野蠻之人”,要通知工部局,務將擅奪女犯違章之捕頭木突生斥責示儆。這個指示完全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體現了中國官方維護本民族的決心。
事情最終傳到北京。當北京的商部知道這件事,發文批評英國當局,道———
……此案華婦黎王氏由川來滬,如並無牽涉洋人案件,英官本不應干預,即使意見不合,亦應照約逐細辯論或請上海道會同領事官複覈,何得將廨員判語置之不顧,任意違章,強奪改押。至西捕肆辱官長,無論中外法律均所不容。
這份文件,體現維護國家司法主權的意志和決心。而且,在社會共同的努力下,黎王氏的問題得以解決,而毆打中國官員的捕頭木突生終於撤職。
李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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