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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馮麗媛
吉林市居民張某原是一個無業遊民,卻長時間宣稱自己與政府領導是朋友。隨着“身價”的提高,一些人開始找到張某給自己的孩子安排工作,自2007年6月以來,張某用同此手段先後騙得鄭某、任某、趙某、李某等人總計金額近100萬元。當吉林市公安局豐滿區公安分局將正在吉林市某高級酒店張某抓捕歸案時,所騙贓款已全部揮霍。2月15日,張某被批捕。
能人出面辦事三次騙了16萬元
2011年7月,被害人李某來到豐滿分局報案,稱其在2010年6月至8月間被張某以爲其兒子辦理工作的名義詐騙人民幣16萬元。接到報案後,分局開始抽調刑警大隊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展開調查。經多方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某自稱與佳木斯某公司副總經理是好朋友,能幫助被害人把兒子辦進某公司工作,並以疏通關係索要人情費爲由,分3次詐騙被害人李某16萬元。
能人導演騙局4年騙了百萬元
2011年12月23日,專案組在掌握初步證據後,將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家中抓獲。審訊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張某避重就輕,除詐騙李某案件之外,其他事實拒不交待。但根據其犯罪手法,專案組偵查員斷定該人絕非初犯,同時偵查員經過對近年來全市類似詐騙案件進行梳理比對,發現有十餘起案件的犯罪手法與該案相似。在事實面前,張某最終交待了自2007年6月以來,先後以熟識某市政府機關單位領導,能幫助人辦工作爲名,詐騙鄭某、任某、趙某、李某等人總計金額近100萬元。
有不明真相的領導給“當托兒”
據張某交待,他原來就是一個無業遊民,可是還想貪圖享受高品位生活,只是一直苦於沒有來錢道,一次與朋友喝酒時,朋友說自己幫別人辦成一件事,對方給了2000元的好處費。張某聽後想到藉此計來改變自己生活的現狀,便挖苦心思開始結交一些政府領導,把自己變成“能人”。
當行騙的目標出現時,張某便在高檔飯店擺個場子,將所認識的領導千方設法請到飯局用餐,這些領導到場應付一下就離開,因爲有了這些領導的存在,被害人很容易就想信了張某是個能辦事的人,對於張某的獅子大開口索要錢財,被害人每次都是全額支付。張某利用此手段騙案件十餘起,涉案總價值近100萬元。張某用這些騙得錢全部供自己高消費。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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