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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的燃氣初裝費繳費單。 攝影陳彬彬
本報記者陳彬彬
2006年,王女士在寬城區長白路附近的輕軌公司34號綜合樓購買了一套住房,並一同繳納了購房款和燃氣初裝費,可6年間,王女士家中一直都沒有開通煤氣,如今想要退了燃氣初裝費,卻又不知道該找誰。
居民:6年家中沒煤氣
如今想要退了初裝費
16日,記者來到王女士的家中,發現廚房裡壓根就沒有煤氣灶。『自從2006年我們搬過來到現在,一直都沒有煤氣,所以乾脆就把煤氣灶給撤了。每天做飯做菜都只能用電磁爐。要是家裡來人了,想多做幾個菜都愁人。』沒有煤氣的日子,給王女士一家的日常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
『我們向相關單位反映情況都有兩三年了,可是一直也沒能解決。這兩天,我和鄰居們都覺得還不如把燃氣初裝費給退了。』可是該找誰去退費,確實把王女士給難住了。
長房置換:我們只是代理公司
並沒有退費的權利
王女士拿出自己在2006年繳納燃氣初裝費等各種費用的收據給記者看,其中燃氣初裝費一欄顯示為3622元,下方則蓋有長春房屋置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
當記者與長春房屋置換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聯系時,該公司的鄭經理表示,王女士居住的這棟樓房的產權歸長春輕軌公司,2006年,由於人員資源較少,輕軌公司與他們公司簽訂了代理協議,協議中規定,由他們替輕軌公司代賣住房,並代收購房款、燃氣初裝費等各種款項。
『雖然收據上有我們公司的公章,但是我們畢竟只是代理公司,如果居民想要退費,還應該向輕軌公司詢問下具體情況。』鄭經理告訴記者。
輕軌公司:
退費得先經過燃氣公司同意
隨後,記者與長春輕軌公司取得了聯系。該公司負責燃氣問題的孔姓工作人員對退費問題作出如下的解釋:『當年,我們公司與長春市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也存在著代理協議,協議中規定,由我們公司代替燃氣公司向居民征收燃氣初裝費,所以,居民如果想要退費,得先經過燃氣公司的同意。』對於長春輕軌公司的說法,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確實屬實。
律師:退燃氣初裝費該找誰
得依情況而定
針對退燃氣初裝費該找誰的問題,格尚律師所的馬天宇律師則表示,得依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居民想要退燃氣初裝費,只要去收據單上蓋有公章的單位辦理就行;但是像王女士這種情況,收據單上蓋有公章的單位屬於代收代賣這種類型,居民想要退費,則得先通過委托該單位代收代賣的另一個單位的允許後,纔方可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