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涪陵區初二學生、14歲的楊小(化名)搶劫3次,其中兩次搶的成年人。在涪陵城做生意的楊小父母簽訂承諾書後,檢察機關讓楊小重返校園。
搶劫是重罪,爲啥不逮捕?昨天,涪陵區檢察院公佈這起案件的同時,對法律政策進行了解釋。
楊小交代,2011年8月的一天,涪陵區14中往四環路方向,他和3個初中同學及輟學後在外打短工的小唐看見一個男子。15歲的小唐提議:“這個人可能有錢,我們去把他整了。”
因對方是成年人,楊小心頭有點怕,就對小唐說:“我給你們望風。”隨後,小唐走到男子面前,掏出一把水果刀說:“叔叔,拿點錢來用。”幾個人從男子身上搜出一部諾基亞直板手機。嫌是山寨機,賣不了錢,小唐將手機扔了。
受害者證實,隨後,另一個小孩從他褲包搜出17元錢,小唐在他右腿上捅了4刀。2011年10月、11月,楊小又參與了兩次結夥搶劫。
檢察官對這個5人團伙搶劫案作出了不同的處理結果:小唐等二人批准逮捕,楊小作出不逮捕決定,另一人不構成犯罪。
檢察官稱,被批捕的兩人雖系未成年人,但小唐犯罪手段殘忍,搶劫後以錢少爲由,持刀捅人,情節惡劣。楊小後兩次搶劫中,未持任何兇器,採取的暴力手段輕微。據調查,楊小在校是副班長、籃球隊長,尊敬師長,與同學關係較好,因交友不慎,走上邪路。
檢察官向楊小家長髮出家長告知書:作出不逮捕的決定,是爲了幫助挽救孩子,希望家長積極配合,讓孩子重返校園,完成學業。
前兩天,楊小家長給檢察官送來錦旗。楊父稱,孩子回家後變乖了,也孝順了。新學期開學前,他們給孩子落實了讀書問題。檢察官將《品格的力量》一書送給楊小,希望他好好學習,好好做人。楊小當場表示:絕不會讓大家失望。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羅彬通訊員蘇勇
“兩書”制度落實家長監管職責
涪陵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科科長覃儉稱,《家長告知書》和《承諾書》“兩書”制度,屬全市首創。以前,作出不逮捕決定後,直接發給公安機關,並不面對當事人及家長。現在,爲了更好落實家長的監管教育職責,對主觀惡性不大、情節輕微、有幫教條件的案件,作出不捕不訴的決定後,都要向家長髮出家長告知書,並簽訂承諾書。該制度從去年底實施以來,沒有出現再犯罪的現象。
覃儉稱,不逮捕的前提是案件性質較輕、有監護條件、有幫教條件、涉及犯罪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且不逮捕後沒有社會危害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