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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000元好處費誘惑下,姐姐竟指使親弟弟頂替自己運毒;同時作爲母親的她,爲了保證運毒途中萬無一失,還讓17歲的親生兒子參與其中。
2月16日,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運輸毒品案。西昌婦女李媛因教唆兒子和弟弟販賣毒品,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爲300元零花錢他替媽媽運毒
去年4月1日早上7點,17歲男孩伍飛來到西昌禮州車站,準備坐火車去眉山。
他從進站口通過安檢時,表情十分緊張。車站執勤民警覺得可疑,將其攔下,要求他打開挎包接受檢查。
“挎包裏兩坨黑色塑料紙包裹的物品,是什麼東西?”面對民警的質疑,伍飛嚇
得說不出話來。
一番訊問之後,伍飛交代挎包裏是“白粉”。他說自己根本不想運這個東西,是母親再三勸說,並答應給他300元零花錢後,才勉強答應替母親送貨的。
伍飛同時交代,爲保證“貨”順利送達目的地,母親還多番勸說,拉來他的舅舅李響一道運毒,“剛纔看到我被帶走,舅舅就跑了”。
兒子落網後,李媛和弟弟李響開始逃亡。去年5月,兩人分別在西昌、成都被成鐵警方抓獲。
難擋好處費誘惑一家三人獲刑
2月16日上午,成鐵法院開庭審理了李媛一家販毒案。看着站在被告席上的兒子和弟弟,李媛眼淚不斷,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李媛原本在西昌經營一家旅館,生意不錯,一家人生活無憂。可之前幫別人帶“白粉”,嚐到1200元“甜頭”後,她的販毒“熱情”就一發不可收。
李媛說,她曾5次幫別人帶“白粉”。儘管每次都提心吊膽,但難抵擋“好處費”的誘惑。
“這次所帶的兩坨毒品(共計671克),每坨可收取4000元好處費。”李媛說,因自己當時身體不好,便叫兒子和弟弟替她送“貨”,不想將他們送進了法網。
經審理,法院以運輸毒品罪,依法判處主犯李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兒子伍飛、弟弟李響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和6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周志剛舒服華西都市報記者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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